疫情期間社區管理嚴格不讓出去,可是領導強行安排值班,不去就辭退這樣合理嗎?

職場一路行


如果小區沒有出現疫情,就不存在封閉不讓出,只是需要你出個復工證明。單位讓你上班也很正常。


㶡燚


公司這種情況下辭退員工不合理也不合法。

我有個同學小汪跟題主情況一樣,她家住的一個小區裡,管理非常嚴格。整個小區東南西北四個門中東西南門都封死了,就剩北門,小區到處貼著告示“小區民眾嚴禁外出”。

她是這麼做的:

一、跟小區業主委員會(物業)溝通

1.小汪找到業主委員會(物業)辦公室,跟相關人員溝通自己值班的必要性和工作的特殊性等。經過多次溝通確認,如果物業同意,你就可以去值班;如果小區堅決不讓外出,你要那到小區出具的禁止外出通知及及拍照小區幾道門的照片或者小視頻。

2. 電話或者微信跟已經上班的同事溝通,問是否願意幫你代值班(不願意也沒辦法),這是一條暫時的解決辦法,不是長久之計。

這兩條作為跟公司領導溝通的前置環節,你得先做好跟公司溝通的準備。

二、跟公司多次溝通

1. 電話或微信跟公司老闆或負責人、HR溝通你現在的實際情況,並把上一條準備的小區禁止外出的通知、相片小視頻發給他們。看他們怎麼說,是否完全瞭解清楚你的狀況。

2. 如果公司完全瞭解清楚你的情況下,還是強制要求你值班,你可以申請請假,看領導能不能批准(並告知你找不到合適的同事幫你代值班情況)。

3. 如果上面情況都說清楚了,多次溝通後,公司領導還是堅持讓你去值班,那隻說明只有一種原因--就是公司是在惡意的、變相的裁員或辭退(解除勞動合同)行為,這是不合法,不合理的。

那麼你該怎麼做呢?

  • 首先,表明自己的態度。自己內心願意去值班,但客觀情況不允許,且你已經窮盡辦法沒法值班,但去不了。

  • 其次,讓公司明白清楚你的立場,自己不會主動辭職。公司要求辭退就得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給於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如果公司願意按照法規規定給於補償,離開這樣無情、不人性化的公司是好事。


  • 第三,如果公司不做任何補償,非法解除勞動合同,辭退你。你立刻撥打當地勞動社會保障部門,投訴該公司。你在家跟進這件事情。勞動局一定會幫你處理的。

綜上,我們學要會跟小區、同事、公司及勞動社會保障部門溝通。把自己的實際情況詳細的告訴他們,最終總會有辦法解決。

如果公司強制解除勞動合同,勞動保障部門一定會幫你處理,可能需要時間,反正擬也出不去,就在家等消息。

也建議你做好求職準備或者其他新的職業規劃,因為這種不人性化管理的公司不值得為它創造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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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鹿生觀點】:1、領導安排值班,不存在強行一說,是正常的工作安排,作為職工,應該服從。

2、社區加強疫情管控,應給予理解,但是不讓出去,顯然是不對的。


疫情其間,社區嚴格管理,是對的。

小區居民隨隨便便的進進出出,給疫情防控,帶來很大隱患。畢竟,小區居民出去就要接觸外人,接觸人就有風險。聽從國家號召,老老實實的待在家裡,是最安全的。

  • 可是,老待在家裡,生活怎麼保障?新冠病毒來的異常突然,好多家庭並沒有準備下很多的生活用品,米吃完了,面也吃完了,菜也吃完了,水果也吃完了,衛生紙也用完了,總得采購生活用品。
  • 如果家裡有老人,高血壓、冠心病、糠尿病還有其他常見的老年病,需要常年服藥,小區已經隔離很長時間了,可是藥不能停,總得出門購買藥品。

  • 有的單位,疫情期間,並沒有停工,照樣上班,像醫院,哪個小區還沒有在醫院工作的醫護人員呢?如果不讓出小區,他們可以怎麼辦?

小區居民有很多現實原因,需要進出小區。其實,很多小區不讓出去,一般是不讓隨便出去。

有需要進出小區居民,在非常時期,應該怎麼辦呢?

  1. 有上班需求的居民,可以到單位開上班證明,呈送給小區物業,這也是當下很多小區的通行做法。
  2. 有采購生活用品的居民,可以嘗試通過電商平臺採購,一般是送貨到小區門口,可以避免接觸人群,小區也可以規定每家定時派人外出採購。
  3. 其他特殊原因,比如給家中老人拿藥,可向小區物業說明情況,相信物業也會通情達理。不會鐵板一塊。

總之,只要外出原因合情合理,小區一般會予以放行。

疫情期間,小區管控嚴格,企業的安全生產形勢同樣異常嚴峻,既要保證生產有序開展,又要確保職工身體安全,不出任何問題,所以,各單位紛紛加大疫情防控,出臺一系列的嚴密措施:

  1. 簽訂疫情防控承諾書。
  2. 廠區車間、辦公室、衛生間等公共區域加強消毒。
  3. 給職工發放口罩、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
  4. 設立測溫點,給企業工人測量體溫。

措施還有好多,不再一一列舉。伴隨著措施的嚴格落地,也加大了人員使用,在重點崗位、重點位置加強值班,所以,題主此時以社區管理嚴格,不讓出小區為藉口,不去值班,理由站不住腳,領導也不會相信,更不合適宜。

領導安排你值班,題主如果無故缺席,違反勞動紀律,辭退也情有可原。題主的正確做法是應該是到本單位開具上班證明,向小區物業說明情況,爭取按時值班。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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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鹿生


雷哥認為,因為疫情期間社區加強管理不讓外出,又因單位領導要求到崗工作,兩難之下被單位辭退,這對於我們勞動者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平


這裡面有很多值得推敲的地方,雷哥一一幫你梳理分析:


首先,社區加強疫情防控無可厚非,但絕對不讓出入是否合理合法?

雖然疫情防控非常重要,加強社區居民的出入管控十分必要,但無論如何社區居民的生存還是必須繼續。這就引入一個問題,社區居民究竟能不能外出。


在現有的新聞之中,只有疑似病例或與患者有密切接觸者才必須進行強制隔離進行醫學觀察,對於普通的居民,主要是要求自行居家不外出,並採取一些限制手段,保證管控落實到位。


但沒有要求所有社區居民絕對不外出,這是不可能的,所以,很多社區發放出入證、買菜證,以保證必須外出的居民可以出去並可控。社區如此要求,如果局面是行政單位或者防疫重點部門的工作人員,也不能出去嗎?這種要求顯然不合理。


而實際情況是,很多小區都是登記造冊,然後確定數額有限的每家每戶必須要出去的人員,並做好居民進出小區的體溫測量和管控工作,防止疫情擴散。


因此,在這種情況之下,你可以向社區出示單位的復工通知,申請外出相關通行證,好到崗上班。


其次,如果社區的強制封閉管控是政府行為,那單位領導強行讓你上班並且以不到崗為由辭退你,就是違規的行為。


前面說了,由於社區疫情防控而進行的小區出入人員管控,基本上不會禁止所有人出入。但是,對於已經出現重點疫情的社區,由政府出面封鎖小區,並採取運送生活物資的方式來保證小區的生活秩序,這種情況就是例外。


由於小區已經有了感染者,所以,嚴控這一類小區的出入人員管理,對阻止疫情傳播非常重要。所以,政府才會要求封閉管理這類小區。


對於這種情況,你可以要求社區幫你出具相關的證明提供給單位的領導,單位不能因為這種情況而辭退你。


近期,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就印發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人社廳明電[2020]5號),其中就對這種情況進行了明確: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如果是政府的行為,你不僅不能被辭退,而且在此期間的工資一分不能少。而單位領導辭退你的行為明顯違規,你可以收集好證據,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總結一下:

小區嚴格出入人員管理,是有限度的管控,並非全部封閉,所以,必須要上班的人員應該是可以向負責單位進行申請出入權限的。


如果小區的封閉管控屬於政府行為,那隻要請政府主管單位出具相關證明,提供給單位即可,單位不能違規剋扣你在此期間的工資薪酬,更不能辭退你。


總體上,做好溝通協調很重要,無論是與社區或社區主管部門的溝通,還是和單位領導的溝通,都是維護自己利益的關鍵,溝通得好,一切都會找到解決辦法。大家說呢?希望我的回答能給你帶來幫助,謝謝。

我是優質職場領域創作者、問答達人、問答青雲計劃獲獎者【雪天驚雷】。如果我的觀點對您有啟發、有幫助,勞煩您點贊並關注我,雷哥將把職場乾貨與您分享到底,謝謝!


雪天驚雷


說說我們這邊的社區吧,也是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的,每家每戶兩天才能出去一個人,主要是出去買些生活用品之類的。但是對於一些涉及民生的企業員工,社區管理也很人性化的,會專門給一種特殊的出入證。拿著這個證的人每天都可以正常出入的,只需要出入的時候登記下,然後量下體溫沒問題的就行。

碰到社區管理嚴格,可以去了解看看,針對那些復工人員,社區具體是怎麼管理的。每個社區都會有靈活的制度,只是自己沒有去了解罷了。

那麼領導這樣強制安排值班是否合理呢?

從工作的職責角度來看,這樣安排是合理的,畢竟是工作時間,如果政府沒有強制不能復工的話,領導安排值班是正常的事情。畢竟有些崗位如果沒有人在的話,是不行的。特別是一些涉及到民生崗位,更需要有人在的。但是,有時候領導會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顧員工的利益,這種情況下去上班風險確實會比較大。

作為員工該如何做,才能保證自己的利益呢?

1、先跟社區溝通下看看,是否有對復工人員的特殊出入管理制度。這個很多地方都有企業復工了,大多數社區也會有相關的制度的。如果還是不讓出去的話,可以找領導來幫忙協商。

2、跟領導溝通下,看看能否網絡上面值班,避免頻繁外出提高被感染的風險。要是不行的話,社區又不讓出去,這個時候讓領導來幫忙協商。既能讓領導知道你沒有撒謊,再則領導的能力和關係也比你強,成功解決這個問題的概率自然就高。

3、不管是否去值班,都有做好相應的防護措施。工作雖然重要,但是生命健康更重要,沒有生命健康,再好的工作也沒辦法消受的。


老茶關係學


有些事處理過激過左,會帶來負面影響,國大人雜水平素質不同,很難統一行動。



wangnvshi


職言心語以為,社區和公司的做法都有問題,都不合理。

一、關於社區不讓出去問題。

社區為了疫情防控,對社區嚴格管理沒有錯,但不能矯枉過正、一刀切。我們這裡,疫情也比較嚴重,也沒有絕對的不讓出去。只要辦理出入證,攜帶身份證,有公司復工證明,配合社區的登記、測量體溫等相關工作,都是可以出去的。

更何況,國家在2月10日就要求符合復工條件的企業復工復產了,不讓出去,人們怎麼去工作?單純只是考慮防控疫情而不顧復工復產的大局,社區的做法就是太片面、太僵化,與國家的政策規定也不符,違背了國家嚴格防控的精神,是不敢擔當的做法。

題主可以就這個問題和社區好好溝通,說明去公司值班是抗疫情的需要,並非是自己出去瞎跑瞎轉。社區需要什麼證件就給提供什麼證件,積極配合他們工作。看他們還咋說?如果他們還不同意,就可以向上一級街道或者主管部門反應這種不合理現象。相信會能解決出門的問題。

二、關於強行安排值班問題。

我的觀點是,值班不同於復工。即便是不復工的話,公司也必須要有值班人員。以便能及時處置突發情況,及時接受政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安排。

領導安排你值班肯定有安排值班的意義。之所以強行安排你值班,說明與抗疫情有密切關聯。

在這個關鍵時期,正確瞭解、理解領導強行安排值班的用意就很重要。如果領導是出於抗疫情的考慮來安排你去公司值班,那不能講任何條件、價錢的。不能對領導強行安排你去值班就有牴觸,一切以大局為重。

需要你做的就是愉快接受領導的值班安排,同時說明社區不讓出去的實際情況,讓領導幫助想辦法讓社區放行。

如果領導不顧社區嚴格管控不讓出去的實際情況,也不想辦法幫助克服出去到公司值班的困難情況,就盲目辭退的話,領導那是對員工不負責的表現。完全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應,來糾正公司領導的錯誤做法。

以上意見,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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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言心語


領導強行安排值班,不去就辭職的這種做法肯定是不合理的。員工應該提前跟領導說明情況,請好假。

社區管理嚴格不讓外出,應該是指沒有特殊情況不要外出或者是有一定限制條件的外出,應該不會一刀切誰都不讓出。

如果是要去上班的公務員呢?附近超市的員工呢?維護水電煤氣正常供應的各公共行業的工作者甚至是醫護人員呢?社會還要運轉起來,部分單位已經復工,社區絕對不會說有正當需求的人還不讓外出的。

我聽說有的小區需要單位開證明函才給辦理出入證。有的小區自己設計了各種進門證、買菜證,甚至還設定了每日進出的口令,每日更新。各種手段五花八門。

但是怎麼也不會到不讓外出的地步,除非社區已經發生疫情,且疫情較為嚴重,小區裡的人都被劃為密切接觸者,需要隔離觀察。要是這種情況,本著為了自己和他人負責的目的,還是不要出去了。

  • 建議先跟社區諮詢好,是哪種程度的不讓外出,如果並不是像武漢封城那般,社區總是可以進出的,協助社區做好相應的信息登記和申請後,應該可以外出。

  • 如果實在不能外出,那就跟公司領導說明情況,現在需要在家隔離,無法外出,自己要求請病假。提前請假公司就沒法以曠工為理由辭退員工。如果公司堅持要辭退,那就跟公司說好,勞動仲裁見。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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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的看情況,分區域。重災區就得重點防控,其他地區疫情淡的地區沒事儘量不出去為好,做好宣傳工作就可以。即使 出去只適合專門人員適當地點重點防控。疫情防控力戒形式主義。要深刻理解靈活用運疫情防控中的,人民戰,總體戰,阻擊戰


雅志5


在疫情面前,我們要團結一心。由其是現在關鍵時刻更要擰成一股繩,對付疫情!此時,領導派你去執勤也有他的考量。你不去就是你的不對,難道誰當領導就是誰的事嗎?

至於說,你不聽使喚,就直接辭退你,我想各單位都有對員工的處罰條倒,你覺得不妥,你可以行使你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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