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瑾教授告訴全天下的父母,再不給孩子立規矩,一切都來不及了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在講究科學養娃的今天,很多家長都信奉不吼不叫養孩子,卻發現在不知不覺中養成了孩子很多壞毛病,讓人頭疼不已。

其實,不吼不叫養孩子,這樣的觀點一點都沒有錯,錯的是很多父母都沒有掌握好這個度,給孩子過多的自由,反而讓孩子慢慢地成了人們嘴裡的“熊孩子”。

李玫瑾教授告訴全天下的父母,再不給孩子立規矩,一切都來不及了


在孩子的教育中,“度”是一個很重要的標準,多了就容易溺愛,養成孩子各種壞毛病;少了,卻容易陷入緊張的親子關係中,讓父母和孩子之間像仇人一樣。

那麼要如何掌握好孩子教育中的“度”,如何給孩子立規矩呢?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說:“3-6歲,一定要性格培養到位。而所謂性格培養,就是給孩子立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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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非得要給孩子立規矩呢?為什麼非得要那麼早給孩子立規矩呢?李玫瑾教授在節目中也有詳細的闡述,特別是為什麼要那麼早給孩子立規矩。

1、立規矩的一個痛苦的過程,稍微晚一點立,孩子就會反抗了。

隨著孩子一天天地長大,開始有了更多的自我意識,也更知道哪些行為對自己來說是最舒服的,最好的,雖然這些行為有可能並不是我們成人或者傳統意義上認為是正確的。

孩子在6歲之前,對父母還會非常的依戀,只要父母親自帶孩子,親自養孩子,不管我們說什麼,到最後,他都會順從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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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歲是孩子性格形成的關鍵期

這個階段的孩子開始進入幼兒園,從在家和父母親人一對一交換食物和玩具開始慢慢地轉變,尋找情趣相同的小夥伴並開始相互依戀;從和一兩個小朋友玩到和很多小朋友相處,孩子自己會經歷人際交往的全過程,這種交往智能是天生的,但效果好壞卻和孩子性格有關。

如果孩子能夠很好地遵守人際交往中的規矩,那麼他的身邊就會圍繞著不少小夥伴,幫助他更好、更快地適應集體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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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言傳不如身教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在3-6歲這個階段裡,給孩子立規矩時,父母一定要做好榜樣,畢竟言傳不如身教。

在一項對孩子進行的“最不喜歡媽媽哪一點”的調查結果中,98%的孩子都不喜歡媽媽嘮嘮叨叨、喋喋不休。

給孩子立規矩,這一點也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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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年齡段,父母的陪伴和教導是不可缺少的,要想立規矩,第一種方式就是父母自己樹立“好榜樣”。因為小孩子有一個“模仿”的天性,他們喜歡模仿身邊親近人的言行舉止。所以在生活當中,很多細節的事情千萬不要忽略,父母應該從自身做起,用自己的言行來教導小孩,這樣小孩也會耳濡目染,變得更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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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父母不愛自己的孩子,但這種愛放在心裡就好,不要讓它更多地表現在行為和言語中,成為溺愛。

李玫瑾教授說:“在研究犯罪的時候最怕的一種人就是能力不高,還不能吃苦,還不能受委屈。”這樣的人沒有人能夠救,救不了他還會生氣,還會埋怨別人,覺得全世界都對不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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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孩子立規矩就是幫助孩子成為一個獨立、自律、吃苦耐勞的人,讓他能夠更好地面對自己的人生,畢竟我們再愛孩子,也不可能一輩子陪伴著他。

【今日話題】你給孩子立規矩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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