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公告

齊齊哈爾市

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領導小組指揮部公告

第10號

為有效發現有風險人員,最大限度遏制疫病傳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黑龍江省有感染新型冠狀病毒風險人員篩查方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現公告如下:

一、有感染新型冠狀病毒風險人員範圍

1.到醫院發熱門診、呼吸科就醫的,或到村衛生室、鄉鎮醫院因發熱、呼吸系統症狀就醫的;

2.到藥店購買退燒藥、止咳藥、抗病毒藥的;

3.醫護人員中有發熱及呼吸道症狀的;

4.社會福利機構(養老、兒童福利院、收容救助站等)有發熱及呼吸道症狀的;

5.公共區域服務人員中有發熱及呼吸道症狀的;

6.在機場、車站、高速路口與旅客直接接觸的工作人員有發熱及呼吸道症狀的;

7.確診病例行動軌跡中包含的公共場所有發熱及呼吸道症狀的工作人員;

8.復工復產、返崗返程人員中有發熱及呼吸道症狀的;

9.有病例報告的小區中有發熱及呼吸道症狀的家庭全體成員。

二、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含金融企業),鐵路、交通、民航部門,所有醫院、村級衛生室,社區、村屯,深入落實好篩查主體責任,加大有感染新型冠狀病毒風險人員篩查力度,發現凡是體溫≥37.3℃,具有呼吸道症狀(乾咳、咳痰、鼻塞、咽痛、氣促、呼吸困難)、身體不適(乏力、肌肉痠痛、頭痛、關節痠痛)、消化道症狀(腹痛、腹瀉、噁心、嘔吐)、結膜出血等症狀人員,要進行登記,並立即報告所在地縣(市)區級衛生主管部門,衛生主管部門要立即組織到發熱門診就醫並視情況實行集中隔離。

以上單位要落實好屬事責任,因工作不實不細未及時發現有風險人員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三、實行大數據管理。為落實好黑龍江省有感染新型冠狀病毒風險人員篩查工作要求,全市建立統一的健康管理和風險篩查平臺,小區、機場、車站、入城口等卡口,人員出入均需掃碼登記,機關工委、商務、工信、民政、各醫療機構等通過掃碼按日報送分管領域和各自單位風險人員情況。商超、市場等場所視平臺建立情況開展掃碼報送工作。

對不如實填寫信息和報告健康狀況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四、湖北等重點疫區人員須疫情結束後方可來齊返齊。非湖北地區來齊返齊人員進入我市,必須提供由肺CT等健康檢查形成的健康證明;無法出具的,一律就地勸返或自費集中到我市醫療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全市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相關居民應及時通知來齊返齊人員提前在出發地做好健康檢查,並攜帶健康證明來齊返齊。鐵路、機場、交通卡口要認真檢查健康證明,單位、社區、村屯核查健康證明。

個人健康證明不實,檢查核查不實或拒不出具健康證明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健康證明規定自2月20日起執行。

五、來齊返齊人員必須主動到社區村屯進行登記並嚴格執行居家隔離14天規定。社區和村屯要掛牌管理,落實好居家隔離人員的管控責任,各企事業單位要積極配合,主動向社區村屯推送本單位返齊人員情況,社區村屯嚴格管控好自由職業者和無業人員。

不主動申報和按規定進行隔離的來齊返齊人員,未落實排查和管控責任的社區村屯,將按相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六、建立舉報獎勵和失責處罰制度。鼓勵廣大群眾向所在地衛生主管部門積極舉報有風險人員,每舉報一起,確診後給予舉報人2000元獎勵。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要管好本單位員工,本單位員工及家屬被發現為有風險人員,單位未及時報告並確診的,依法依規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責任。

七、各縣(市)區要切實加強社會福利機構(養老、兒童福利院、收容救助站等)管理,轄區內所有社會福利機構均要落實包保人和管控人,嚴格落實民政部新冠肺炎疫情相關防控指南(第二版),每日通過視頻對話方式對分散就餐、定期測溫、嚴格消毒、杜絕探視等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強化小區封控、人員掃碼登記管理。公安機關對拒不配合登記信息的,按照“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予以從重從快處理。對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現場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登記、防疫、檢疫等預防、控制措施的,按照妨礙公務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按照涉嫌妨礙公務罪追究刑事責任。

九、有確診病例的縣(市)區,要嚴格執行省“嚴九條”。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附:各縣(市)區舉報電話。

龍沙區:2331447

建華區:2561477

鐵鋒區:2188827

富拉爾基區:6880122

碾子山區:6676955

梅里斯區:6563638

昂昂溪區:13614522468

訥河市:8969535

克山縣:4522240

克東縣:4315050

拜泉縣:7328366

依安縣:7024121 7024120

富裕縣:3139178

甘南縣:5623909

龍江縣:8312345

泰來縣:8223801

齊齊哈爾市

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18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