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圍觀打麻將還上前阻撓民警,磐石男子被判刑七個月

2020年2月18日10時,磐石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磐石市首例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務案,被告人趙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2020年1月29日19時許,磐石市居民王某在自家組織八名群眾打麻將。磐石市公安局東寧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後,派民警前往王某家中調查處理。民警到達現場後,在依法告誡現場人員疫情防控期間禁止人員聚集、調查登記聚集人員過程中,在場圍觀打麻將的被告人趙某上前阻撓民警,並在未經民警准許的情況下,執意強行離開現場,且與民警發生撕扯,將民警孫某的手部抓傷。2020年1月30日,趙某被磐石市公安機關取保候審,2020年2月14日磐石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2020年2月18日磐石市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

磐石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某在疫情防控期間以暴力方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應依法從重懲處;被告人趙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其在公訴機關審查起訴階段自願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並同意量刑建議,應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根據本案事實、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一審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個月。

法官提醒: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所有人員都要主動配合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非常時期,無論是腳踢執勤車輛,還是抗拒測體溫、毆打民警,或是居家隔離期間私自外出,其行為都屬於在疫情管控期間妨害公務;同時,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應當以妨害公務罪定罪從重處罰。倘若還有人恣意放縱,不服從必要的管制措施,擾亂疫情防控秩序,就有可能觸碰法律底線,等待他們的終將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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