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不裁員少裁員,社保將給予穩崗返還

採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的企業,社保將給予穩崗返還。記者從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瞭解到,為切實做好我市在疫情期間援企穩崗工作,有效減少失業穩定就業,維護就業局勢總體穩定,該局制定了社保穩崗返還操作辦法。

【基本條件】

1.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我市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

2.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

3.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該年度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對中小微企業裁員率標準放寬到不高於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

4.企業財務制度健全、管理運行規範。

穩崗返還標準及資金使用

穩崗返還標準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返還。穩崗返還主要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

【申領流程】

登錄社會保險網上申報系統(網址:http://dghrss.dg.gov.cn/sbzw/html/ws_help.html)提出穩崗返還的申請;或填寫好申請表交到參保所屬地的鎮街(園區)社保經辦機構。

每一自然年度內每家企業可享受一次穩崗返還。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在政策實施期內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

全媒體記者 王子璽 張欣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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