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手傷人負刑責 與被害人“群”裡談妥民事賠償

四川在線記者 張紅霞

2月20日,成都市金牛區檢察院一例故意傷害案的民事賠償傳出圓滿結果——因為防疫不能見面,但通過建微信群溝通雙方,被害人最終接受了對方的道歉和賠償,使法律程序得以進入提起公訴環節。

姚某故意傷害案是一起民間偶發糾紛引起的刑事案件。姚某家屬與被害人尚未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均希望檢察官幫助調解。按照以往常規做法,要請雙方到院開展調解,恰逢疫情發生,這可如何是好?

金牛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助理杭志突然想到了妙招,“現在微信這麼普及,要不然問問雙方是否願意通過微信遠程調解呢?”說幹就幹,在徵得雙方同意後,檢察官任立君、檢察官助理杭志和姚某家屬、被害人建起了微信群,通過多人視頻連線方式進行遠程調解。經過多次耐心溝通、說法調解,姚某家屬最終與被害人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並以轉賬方式支付,被害人也將收條和諒解書郵寄交付。現該案現已順利提起公訴。

“謝謝檢察官!我兒子一時糊塗失手傷害了對方,本來我們想請求對方諒解又遇到疫情,不知道如何是好,謝謝你們不嫌麻煩為我們調解,既讓我們家屬能代他賠罪,也讓我兒子獲得從輕處罰的機會!”姚某家屬向杭志打來感謝電話。

積極藉助電話、互聯網等“無接觸”手段堅守辦案“疫”線,金牛區檢察院運用“互聯網+”模式做深做透當事人的思想工作,緩和雙方矛盾糾紛,保障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確保檢察工作正常有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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