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特點——性侵未成年人網絡課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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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大家好!

我是瀋陽市瀋河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未成年人辦案檢察官佟曄。今天我們繼續談一談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特點。

我們通過典型案例來分析一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特點。

第一個特點是就是熟人作案多,侵害時間長

被告人鄒某某(男,38歲)原為北京市某中學數學教師,被害人王某某(女,17歲)為該校高中學生。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間,鄒某某違反教委相關規定,受僱擔任王某某的家教老師,並收取高額補習費用。補課期間,鄒某某多次在自己家中或王某某家中,趁無人之機,強行親吻、撫摸猥褻王某某,並多次強行與王某某發生性關係。王某某曾數次向父母提出更換家教老師,父母卻簡單地認為這是王某某逃避學習的藉口,沒有對王某某的各種異常反應加以重視,始終未同意王某某的要求。2016年12月,王某某以讓父母更好地監督學習為由,要求父親在家中安裝監控設備,監控視頻記錄下鄒某某猥褻王某某的全過程。最終,鄒某某被判強姦罪、強制猥褻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

本案中鄒某某系被害未成年人的在校授課老師,獲取學生及家長的信任後,利用“一對一輔導”機會,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行為。被害人羞於向父母啟齒被性侵的遭遇,雖多次向父母提出換老師的要求,但父母對孩子的異常行為均未在意。鄒某某也正是利用了被害人不敢報案的心理,有恃無恐,長期施暴。

我們再來看一個繼父性侵繼女的案例。

被告人陳某某(男,36歲)與被害人小琴(女,9歲)系繼父女關係。2017年9月,母親將小琴接到北京與繼父陳某某共同居住。小琴每週一至週五住校,週末回家和繼父、母親一起生活。小琴的母親由於工作需要經常在外居住,大概每兩週回去看望小琴一次。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間,陳某某趁小琴的母親不在,多次將小琴從獨住的臥室拽到自己的床上實施姦淫行為。小琴因為害怕被陳某某毆打,一直不敢將此事告訴母親。後來,母親在與小琴聊天中,無意間得知小琴和陳某某同床睡過,遂再三追問,小琴才哭著將被繼父欺負一事告訴母親。2018年2月小琴母親思來想去後報警,最終被告人陳某某被判強姦罪,處有期徒刑七年。

本案中,陳某某與小琴共同生活,小琴母親經常在外居住,給陳某某和小琴獨處的機會,便利陳某某圖謀不軌行為。繼父身份也給小琴造成了精神上的威脅,讓小琴不敢反抗也不敢告訴母親,終日生活在陰影之中。

第二個特點是被害人年齡低齡化,無力反抗易哄騙

近日,哈爾濱市發生的又一起強姦幼女案震驚世人,孩子遭受嚴重傷害差點喪命。2020年8月29日晚上,5歲的受害者媛媛被54歲的男鄰居劉某性侵,造成下體二級撕裂,因為傷口沒有及時縫合,進而導致肺部感染,高燒39.5℃不退。同時,經過醫院的診斷,發現媛媛還有背部、臀部、面部、手部因掙扎時受到的多處挫傷。

熟人作案,防不勝防,究其根本原因是監護人的輕信與監護人的缺位,此案中,幼兒因缺乏認知和辨別能力,不具有反抗能力因而遭受了巨大的傷害;然而一些在校學生因性知識缺乏被誘騙、哄騙而被傷害。

我們再看一起性侵小學生案件。

被告人馬某某(男,43歲),是某小學保安,被害人小雨(女,8歲)是該校二年級學生。2017年5月中旬,馬某某在小學水房內遇到獨自前來打水的小雨,他假裝幫助小雨打水,故意把水灑到小雨褲子上,以幫小雨擦拭水漬以及檢查她有無燙傷為由,將小雨抱坐在大腿上,親吻小雨的胳膊、嘴唇,並把手伸進小雨的褲子內摳摸隱私部位,對小雨實施猥褻行為。2017年6月某天,小雨放學回家,馬某某假借打招呼的名義得知小雨家中無人,便尾隨小雨以參觀為由進入小雨家中,再次對小雨實施猥褻。2017年7月某日放學後,馬某某再次尾隨小雨到家,以輔導功課為由騙取小雨信任,趁機對小雨實施姦淫行為。當晚,小雨母親在為小雨洗澡時發現異常,詢問後得知小雨被馬某某性侵,隨即報警。最終,被告人馬某某犯強姦罪、猥褻兒童罪,合併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

3個月內3次性侵小雨,犯罪手段逐步升級。其犯罪之所以能得逞,一方面是馬某某身為學校保安,方便與被害人接觸,能輕易騙取被害人的信任;另一方面是利用了年幼被害人不諳世事的特點。小雨此前已遭受兩次猥褻,卻意識不到已被犯罪侵害,仍輕信馬某某編造的理由,引狼入室,再次被性侵。

第三個特點是被害人人數眾多,案件具有隱蔽性

自2009年年初,被告人魏連志在北京市豐臺區某公園的小樹林、暫住處等地,多次以給付零用錢等手段,對王某某(男,13歲)進行猥褻。至2013年12月,魏連志在其暫住處、豐臺區某小池塘旁邊等地,採取上述方式對被害人張某(男,11歲)、謝某某(男,12歲)、尹某某(男,11歲)、何某(男,11歲)、鄒某(男,13歲)、袁某某(男,12歲)等另外6名男童多次進行猥褻。最終,犯罪嫌疑人以猥褻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不要認為猥褻與男孩無關,他們也可能成為犯罪對象,因而無論男孩女孩都要保護好自己,陌生人的糖果不能要,小恩小惠不能要,不要和陌生人說話。性侵案件一般沒有第三人在場,未成年人的認知和辨別是非能力較差,容易受欺騙,使未成年人意識不到這是一種侵害行為。而成年人的忽視往往使未成年人受到更嚴重的傷害,也使案件長時間內不能被發現。 

  第五個特點是侵害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嚴重

  2011年上半年至2012年6月4日,被告人李吉順在甘肅省武山縣某村小學任教期間,利用在校學生年幼無知、膽小害羞的弱點,先後將26名被害人分別騙至宿舍、教室、村外樹林等處姦淫、猥褻。李吉順還多次對同一名被害人或同時對多名被害人實施了姦淫、猥褻。上述26名被害人均系4至11週歲的幼女。李吉順利用教師特殊身份,對20餘名不滿12週歲的幼女多次實施姦淫、猥褻,犯罪性質和情節極其惡劣,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我們再來看一部改編自真人真事的韓國電影《素媛》。2008年12月11日上午8點30分,當時年僅8歲的女孩素媛獨自上學,在路過京畿道安山市檀園區的一座教堂時,遇到了一名男子趙鬥淳。素媛因為善良,不忍心看到趙鬥淳雨天被雨淋溼,結果這份善良換來的卻是她一輩子難以擺脫的性侵陰影......趙鬥淳強行抱住素媛將她拖入教堂廁所猥褻,素媛奮力抵抗,惱羞成怒的趙鬥淳用力擊打素媛的面部,甚至咬下了她的臉,並實施性侵,更殘忍的是,他還將大量自來水灌入素媛體內,試圖洗去殘留的犯罪證據。

經過手術治療,素媛勉強保住了一條性命。但卻因此留下了一輩子的傷害:腹部骨盆骨折,大小腸流出體外壞死,肛門和性器官80%損壞,需使用人工肛門,終生須掛尿袋......

相比成年人,性侵害給未成年人造成的傷害後果更加嚴重。生理上可能由於過早的性行為而令生殖器官受到嚴重損傷、導致身體經常不適、全身疼痛、染上性病以及懷孕等。精神和心理上將會受到更加嚴重的傷害,未成年被害人通常會表現出恐懼、不安、自閉、做惡夢,出現精神問題以及成年後適應社會困難等。因此,請家長、學校和社會各單位、組織共同參與到未成年人的保護中來,同學們要更加愛惜自己,不要輕信熟人,不要和陌生人搭訕、同行,更不要與網友、男朋友單獨會面,避免悲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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