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企業緩繳住房公積金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

本報記者 杜雨萌

為減輕新冠肺炎疫情對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影響,繼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實施企業緩繳住房公積金政策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倪虹2月20日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上稱,住建部已會同財政部、央行研究提出了關於住房公積金的三項階段性支持政策。

具體來看,一是對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要連續計算,不影響每個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是對職工,特別是對一線的醫護人員、疫情防控人員,因疫情需要來隔離或者暫時受疫情影響的職工,在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同時,考慮對於支付房租有壓力的繳存職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額度,並靈活安排提取時間。

三是對疫情比較嚴重地區的企業,在與職工充分協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決定自願繳存公積金。繼續繳存的,可以自主商定繳存比例;停繳的,停繳存期間繳存時間,同樣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恆大研究院常務副院長夏磊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與社保相比,住房公積金的個人賬戶特點更為明顯,且對職工還房貸的作用也更大。住房公積金緩繳不停繳,充分尊重和保護了職工權益,又能緩解企業短期的流動性資金困難,可以說是企業與職工的雙贏舉措。

《證券日報》記者從住建部瞭解到,在其公佈的最新數據中,2018年我國住房公積金的實繳單位為291.59萬個,實繳職工14436.41萬人。從金額上看,2018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21054.65億元。如果以此計算,2018年每個住房公積金的實繳單位平均每月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約為30086元,如果再加上實繳員工的代扣部分,這一金額為60172元。

由於住建部尚未公佈2019年全國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假設以2018年數據為準,在不考慮稅負的情況下,如果每個實繳單位均申請緩繳5個月(2月份至6月份)時間,再加上實繳員工的代扣部分,每個月涉及的緩繳納資金將達到30萬元。也就是說,如果2018年291.59萬戶實繳單位全部申請5個月的緩繳,涉及的資金約為8770億元。

西南證券首席宏觀固收分析師楊業偉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從數據上可以看到,緩繳住房公積金意味著企業在短期內可以降低相關運營成本,支持其正常生產經營,有助於企業繼續存續發展。因而從短期來看,將有利於減小疫情對企業的負面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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