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 从严从快办理两起涉疫情刑事案件

近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两起涉疫情刑事案件,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侦查活动,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提出引导侦查具体法律意见,运用远程视频技术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依法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受理后二个工作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一


2月20日,呼和浩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利用网络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吕某某提起公诉。


2020年1月26日至2月7日期间,犯罪嫌疑人吕某某向微信好友群发自己有N95口罩出售的虚假消息,被害人一旦付款即被吕某某由微信好友拉入黑名单,吕某某并无口罩销售也从未发货。本案涉及内蒙、河南、山东、辽宁、四川等13个省共16名被害人,诈骗金额共计3160元。


2月8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对吕某某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査,当日对其刑事拘留。回民区检察院及时派出检察官依法提前介入此案,与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充分沟通详细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出依法引导侦查取证法律意见。2月18日,回民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吕某某。


2月19日,本案经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侦查终结移送回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吕某某对其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真诚悔过、认罪认罚,在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基础上,依法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提起公诉。


案件二


2月20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对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提起公诉。


2020年2月13日十时许,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一小区大门防疫登记点,刘某某拒不出示防疫期间小区出入证与防疫工作人员发生冲突,辱骂殴打防疫工作人员。两位执勤民警现场制止冲突,刘某某被带离现场过程中多次辱骂并殴打民警,妨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2月13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对刘某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2月14日,刘某某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当日回民区检察院即派检察官依法提前介入此案,向公安机关办案民警了解案件事实情况,并送达了提前介入法律意见书。


2月19日,本案经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侦查终结移送回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符合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条件。回民区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讯问方式,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在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见证下,刘某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回民区检察院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高检院和上级检察机关、区委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发布的有关意见要求,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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