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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疫情居家隔離人員妨害公務
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了一起涉疫情居家隔離人員妨害公務案,被告人王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據瞭解,這是浙江省首例宣判的,居家隔離人員違反居家隔離規定、妨礙公務案件。被告人王某某在居家隔離期間擅自外出,工作人員在對其進行勸導時不但不予配合,還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社區民警朱某某對其進行勸導工作時,王某某用手攻擊朱某某,並抓傷朱某某臉部、頸部。
首張居家隔離人員違規處罰單!
被處罰人有過湖北逗留史,被列為居家觀察對象,然而執意外出。民警當場開具“處罰決定書”,進行嚴厲警告處分。民警直言,“罰單是為了保障被處罰人的安全,也是保障更多居民的安全。這樣的'罰單',我們不想看到第二張!”
疫情來勢洶洶,
根據法律,疫情如何管理和防控?
單位和個人有哪些義務?
拒絕接受隔離,將受到哪些處罰?
看圖,一起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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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資料來自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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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劃:陳 浩
審核:莫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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