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医疗纠纷,6岁孩子的皮外伤,导致值班医生辞职、副院长引咎内退

五年前,一名六岁的孩子被车撞伤,头部开口流血不止,深夜送到山海医科大附属医院就诊,期间急诊科及神经外科相互推诿,导致家属多次往返,并且延误处置,一直拖到凌晨6点才包扎上伤口,引起家属不满。所幸患儿只是皮外伤,并未酿成惨剧。但医院方面决定严肃处理,查明事故责任人后做出了辞退当时急诊科的值班医生付丽斯的决定。对当时神经外科的值班医生也给予了行政处理和全院通报批评。作为主管急诊科和住院处的副院长,肖铭宇也因此而引咎内退,不再担任领导职务。

但在翻阅卷宗的时候,韩无忌的眉头却拧得越来越紧,却是一声不吭,急的赵辰星百爪挠心。

“欸,你倒是说说,这起事故处理上有没有什么问题呀?”

“的确是有问题。哪怕是首诊负责制,这个处理结果对于一名急诊科医生来说也是太严苛了。”韩无忌掩上白纸黑字的文件后,才开口说道。

“什么是首诊负责制啊?”赵辰星一脸懵懂。

韩无忌解释说,所谓“首诊负责制”,即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转由其他医师接诊前,必须负责该患者的全程诊疗管理。基于首诊负责制,急诊医生实际上担的责任是最重的,要负责患者的会诊和分诊工作。在大众眼中,急诊科医生往往是“万金油”般的存在,哪里不好治哪里,但实际上他们也不是超人,并不是什么病都会治。

故事:医疗纠纷,6岁孩子的皮外伤,导致值班医生辞职、副院长引咎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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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急诊科遇到无法诊治的急危重症患者时,通常会采取三种办法:一是请专科医生会诊,会诊医生通常会在10分钟之内就位。当科室只有一个值班医生且值班医生正抢救患者时,也会出现无法及时会诊的情况。二是多学科会诊,多学科专家以共同讨论的方式为患者制定个性化诊疗方案,尤其适用复杂疾病的诊疗。三是分诊,医生陪同或患者自行去其他科室就诊。一般被分诊到患者的科室专科性强,且备有特殊检查设备。通常急诊医生和专科医生会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完成患者转接工作。但当有大量病患时,这一步骤也会被省略。

“给患者诊断,拍片子,让其和专科医生对接……那天晚上该做的实际上付丽斯都做了。”韩无忌继续解释。

当晚,患儿父母带着患儿来到急诊后,付丽斯判断患儿属于轻微擦皮伤,已形成血痂,不需要包扎处置,并建议其做头部CT和腿上撞击部位的正侧位片,以确诊患儿是否有内伤。此时家属提出住院要求,付丽斯便让其自行去神经外科办理住院。但神经外科接诊后,判断患者不用住院,其伤口也不用处置。

患儿父母再次向急诊科医生提出住院要求,急诊科医生让其去儿科,最终儿科也没有收治。患儿家长便带着患儿到急诊做头部CT。做CT时必须处于睡眠状态,患儿父母一直哄患儿到凌晨5点才睡着,并做完CT,确认无恙。但两人不放心,又带着患儿返回神经外科要求住院。神经外科的值班医生根据检查结果判断患儿没有收住院的指征。对此患儿家长流露不满情绪。

凌晨6点,患儿父母第三次来到急诊科,要求后半夜值班的另一名医生给患儿包扎伤口,该名医生诊断后也认为患儿的伤口不用处理。最后患儿的父亲单独来到一楼急诊大厅,对一名护士提出诱导性问题并拍摄了视频。最终的结果是,护士被威胁之下,无奈只好带着他们去处理患儿伤口和进行包扎。

“这个孩子不属于急危重症患者,且有家长陪同,让他们自行去其他科室就诊是常规操作。在此过程中,付丽斯已经履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如果一定要追究责任的话,那也应该追究医院急诊分诊流程不畅的责任才是。”韩无忌概括说出结论。

本文选自某一作品《同学会》,点击下方「了解更多」或在豆瓣阅读APP搜索「同学会」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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