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財政局十八項“暖企”新政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為支持中小企業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實現平穩健康發展。21日,臨沂市財政局發佈支持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相關政策實施細則,對十八項政策進行了解析。

1、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財政貼息政策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由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實施名單制管理,包括生產重要醫用物資、重要生活必需品、重要原輔料、重要設備及相關配套的企業,重要醫用物資收儲企業,提供有關信息通訊和服務系統的企業,以及承擔上述物資運輸、銷售任務的企業。

關於中央財政貼息、省級財政貼息的申請。企業向所在縣(區)財政、發展改革及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提交貼息申請,各縣(區)財政會同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彙總審核後,將貸款貼息申請表和2020年1月1日後疫情防控期內新生效的貸款合同,於5月20日前聯合行文報市三部門。

2、實施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政策

小微企業是指在我市註冊並從事生產經營。金融、類金融和房地產行業暫不納入範圍。疫情防控期間的小微企業貸款是指2020年1月1日起至疫情結束期間,銀行業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發放的流動資金貸款和技術改造類項目貸款,包括向小微企業法人代表或實際控制人發放用於企業的生產經營性貸款。

補償對象:疫情防控期間向小微企業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和技術改造類項目貸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由省級銀行或地方商業銀行總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信社等,負責本系統內開展小微企業貸款業務的補償申請、債務追償等事宜。

補償標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面向小微企業發放的貸款(不含融資性擔保機構擔保貸款)確認為不良部分,省級風險補償資金給予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本金30%的損失補償。

3、防疫物資進口貼息政策

對企業在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進口的醫用防護用品、消毒用品、檢測試劑、醫療器械等,按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1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貼息支持。市財政按照省財政貼息額的20%給予支持。

貼息對象為疫情防控期間向以一般貿易、邊境貿易、市場採購貿易等方式進口《商務部醫用防護物資名錄》中的防疫物資的企業。貼息標準及方式分為貼息本金、貼息率、貼息金額。

4、實施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

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按規定經批准後,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緩繳期限暫定為3個月;對緩繳期滿仍無法正常經營的,可再次予以延期,累計緩繳期最長不超過 6 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職工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緩繳期滿後由企業足額補繳。

5、支持企業不裁員少裁員政策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符合穩崗返還條件的參保企業,經申請,可向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單位及其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 6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符合穩崗返還條件的參保中小企業,返還標準可按上年度 6 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0%返還,或按照 6 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

6、增設創業孵化基地、園區運營補貼政策

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示範園區,給予最長3個月的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最高50萬元,所需資金從省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中列支。

對在疫情期間為入駐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的市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示範園區,給予最長3個月的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最高不超過50萬元,所需資金從市級創業帶動就業資金中列支。

7、創業擔保貸款扶持政策

加大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群眾生活保障物資生產小微企業和創業者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力度。創辦企業及各類合夥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且合夥人、組織成員均符合借款人條件的,按照每個創業企業借款人最多不超過(含)3名合夥人,每人最高不超過15萬元,可申請不超過4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支持。

8、階段性延長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政策

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對受疫情影響堅持不裁員且正常發放工資的企業,享受的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2月4日後到期的,可階段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

9、減輕企業稅收負擔政策

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困難減免;延期繳納稅款。企業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提出辦理申請。如遇特殊情況,也可委託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受理轉報,由省稅務局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決定。

10、支持重點龍頭企業提高產運銷能力政策

發揮農業龍頭企業帶動作用,擇優選取輻射作用大、帶動能力強的龍頭企業,依據“品種+供應量”清單給予獎補。

支持對象:經申報並審核確認,具有訂單農業、產銷一體、股權投資合作等長期穩定農產品流通模式,輻射作用大、帶動能力強的農業流通企業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支持標準:支持資金按照市級商務部門審定的“品種+供應量”清單確定,原則上不超過項目2019年度實際投資額的20%,冷鏈物流監控設備及系統購置(改造)項目可全額支持。

11、支持保障重點農產品調運任務政策

支持對象為參與政府組織的農產品調運任務的流通企業,包括省內應急調運及對湖北、北京等地農產品應急調運。

支持標準:採取以獎代補的形式進行支持,省內農產品物流成本補助比例原則上不超過30%,跨省調運的補助比例可提高至50%。單個企業補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

12、優先支持“菜籃子”產品生產政策

受疫情影響較重的“菜籃子”產品主產區,要統籌利用好各級提前下達的2020年鄉村振興重大專項資金,農業生產發展等資金要優先用於扶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恢復生產,保障“菜籃子”產品有效供給。

13、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政策

及時撥付補助資金。各縣區財政按照原定的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抓緊兌付落實2019年度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資金。相關資金暫按照上年各級財政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資金規模的50%,於2月底前撥付至無害化處理主體。

14、生豬養殖、屠宰企業貸款財政貼息政策

貼息範圍:種豬場、規模豬場2019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建設資金貸款和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生產流動資金貸款,以及生豬屠宰企業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的貸款。

將貸款貼息材料於2020年2月20日前逐級報省畜牧局、省財政廳審核,並報財政部山東監管局審定。審核通過後,由各縣區於2月底前將貼息資金撥付至貸款主體

15、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政策

擔保對象為家庭農場、種養大戶、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小微農業企業等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主體,由山東農擔公司提供擔保、由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並同時滿足以下條件貸款範圍和貸款額度。其中,單戶貸款餘額控制在10-300 萬元之間。

16、繼續開展農業大災保險試點政策

對產糧大縣普通農戶和單個品種糧食作物種植面積在 50 畝(含)以上的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保險予以保障,普通農戶農業保險基本保障金額覆蓋直接物化成本,規模經營農戶保障水平覆蓋“直接物化成本+地租”。

17、支持地方開發特色保險產品政策

對開展地方開發特色保險產品的地區,省財政按市縣財政保費補貼總額的 50%-60%給予獎補支持。支持保險產品創新,將“保險+期貨”等保險創新納入獎補範圍,選取有意願的縣開展整縣制“保險+期貨”試點,加快農業保險向收入保險轉變。

18、放開生豬目標價格指數保險試點範圍政策

對有意願開展的市縣做到“應保盡保”。按照種植、養殖及目標價格保險險種不同,分別由農業農村、畜牧獸醫、發展改革部門組織實施,並負責保費補貼資金的審核確認。

臨報融媒記者 王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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