槽點滿滿的分封制,為何依舊被諸多古代王朝所沿用?

分封制是古代王朝為了加強對疆域的統治,而利用血緣關係等分封宗室、功臣等到地方,以實現對疆域領土統治的制度。

周滅商之後所實行的分封制,一直被後世所沿襲,雖然這種適用於簡單統治模式的制度,能夠實現對有限疆域的統治,但卻很明顯存在著極多的弊端。

僅看東周時期的諸侯紛亂,便足以看出分封制所存在的“槽點”——諸侯勢大,威脅王權/皇權。不僅如此,以分封制為基礎的統治模式,還存在諸如土地制度等許多方面的弊端。

槽點滿滿的分封制,為何依舊被諸多古代王朝所沿用?


那麼,這般“槽點”滿滿的分封制,為何依然能被後世秦、漢、晉、南北朝等各朝代所施行?

首先明確我們所談及分封制的概念,並非我們熟知“封建社會”當中的封建

分封制有“封邦建國”的含義,也因此分封和封建在很多地方能夠通用,但這並不意味著這裡所談及的分封制,就是在歷史課本當中學習到的封建社會、半殖民半封建當中的“封建”,這種封建制並不等同於我們所說的分封制。

在中國大部分歷史學認知當中,封建制僅存在於周朝,也就是僅適用分封制作為統治模式的歷史時期。而具備分封“封邦建國”含義的封建,又被後世許多朝代所適用,但根據史實可知周朝之後的歷史時期,並非只存在分封制,包括郡縣制等更加適應後世王朝發展的制度已經逐步取代了分封制,成為周朝之後王朝的主要統治方式。

因此,在中國歷史學認知當中,經常在王思勉、田餘慶等史學大師作品當中看到的【封建】,也僅是具備分封或者“封邦建國”的含義,而並非歷史書本當中依據西方分封制發展出來的封建制和封建社會等概念。

古代西方社會也實行分封制,因此也屬於封建制的範疇,馬克思便在這種制度的基礎上,將封建社會定義為地主階級壓制農民階級實行專制統治的歷史時期,這與中國史學認知當中將封建和分封等同的做法有著明顯不同。但是,依據西方對於封建社會的定義,這種依據社會形態將古代王朝劃分為封建社會的方法,對於歷史學研究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綜上,我們在這裡探析的分封與封建,有別於我們熟知的歷史課本當中的“封建”“封建制”和“封建社會”,僅是依託於周朝分封制發展而來的,利用血緣等關係,將宗室、功臣等分封到地方“封邦建國”的制度。明白這其中存在的區別,能更好地理解我們對於依託中國朝代歷史發展軌跡中,分封制為何能夠在弊端頻現的情況下,依然被那麼多朝代所沿用。

槽點滿滿的分封制,為何依舊被諸多古代王朝所沿用?


從“共性”的角度,去看後世王朝借用分封體系籠絡宗親、功臣,進而實現對疆域的統治地位

分封制出現之初,就有為了解決統治疆域過大的問題,某一部族通過武力等手段獲取一塊土地之後,將原本土地上的部族統治者消滅,然後讓具有相同血緣關係的自己部族成員,成為被征服土地的掌控者,以實現整個以血緣關係為基礎的“王朝”對於天下的掌控。這種自西周甚至更早就出現的統治方式,就是分封制的起源。而之後歷朝歷代王朝發展的軌跡,也因為這些類似於西周時期的“共性”,而選擇依舊沿用存在弊端的分封制。

  • 共性1:古代王朝的皇權統治有明顯的血緣符號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國古代王朝中,以血緣關係為基礎的皇權統治非常明顯。而相同與分封制產生和實行階段,即便擁有更多“先進”制度的後世王朝,也脫離不了以血緣為基礎去不斷鞏固自己的統治。

西周利用具備相同血緣的宗親掌握天下四方,以實現“統御九州”的目的,而後世王朝統治者,一旦掌握天下權柄,利用與自身關係最為緊密的血緣宗親,來幫助自己統治天下。這就是分封制即便存在許多“槽點”,大封宗室產生如西漢漢初“七王之亂”和西晉末期 “八王之亂”的亂局,但依舊能夠被諸多王朝所繼續沿用的重要原因。

東晉滅亡之後,終於突破了士族門閥壓制的皇權統治,在南朝時期得到了極大的釋放,而為了避免皇權再被外姓權臣壓制,便極大程度上任用宗室力量鎮守中樞和方鎮勢力。雖然這也間接導致了南四朝各宗室力量依仗方鎮勢力,對皇權同樣產生威脅,但的確是皇權試圖利用血緣宗親鞏固統治的力證。

  • 共性2:利用分封籠絡人心,以穩固王朝統治

即便西周時期的分封,也並非僅限於宗室,雖然如同漢高祖劉邦所定“白馬之盟”那般極端的情況也在許多歷史時期出現,但整體而言利用分封來拉攏功臣等力量,進而鞏固統治的思路也一直是古代王朝統治者的共同認知。

漢高祖劉邦建立西漢之後,手下的功臣個個都兵強馬壯,僅僅是將這些功臣草草封個官,難道就能滿足這些功臣們跟隨他起兵奪天下的目的了嘛?當然不能。在這種功臣們虎視眈眈自己還沒坐穩的皇位情況下,劉邦分封“異姓王”,讓勢力依舊強大的異姓功臣們坐擁地方,以求短暫的安穩。

雖然劉邦最後為了皇權的穩定,將異姓王的威脅清除,但利用分封來籠絡異姓功臣的人心,穩定漢初皇權羸弱狀況的目的最終實現了。而如同劉邦這般,利用分封異姓大臣的情況,在各朝依舊得到沿用。

司馬氏掌控曹魏政權之後,面對已經發展壯大的士族階層,重新恢復了西周時期分封制度下的“五等爵制”,雖然有很多改進,但分封擁護司馬氏統治的士族階層,以實現司馬氏最終篡位自立的目的。

從這種利用分封制度,籠絡大臣人心的方式,在諸多歷史時期當中“屢試不爽”,畢竟在以皇權統治為中心的古代王朝當中,能夠利用分封體系來將自身“平民身份”恢復到“貴族身份”,是古人思想當中極難割捨的“硬傷”。

槽點滿滿的分封制,為何依舊被諸多古代王朝所沿用?


  • 共性3:從被動角度來看,分封制下的特權需求,是分封制難以徹底消失的重要原因

從司馬氏重定“五等爵制”的例子當中來看,其最大的目的並非要利用五等爵制來提高司馬氏宗親對疆域的掌控,也並非是為了穩定依附自己的大臣,而是因為當時士族階層對於地位和特權的需求。

分封制有什麼特權?西周分封制是依託根據血緣而產生的宗法制度,讓獲得分封的宗親、功臣,可以享受到“世卿世祿”即世襲食邑特權、享有土地特權等。而發展到後世王朝之中,擁有極大功績的宗親、功臣,能夠獲得世襲、食邑、土地等特權的需要便逐步產生了。

而如同曹魏對於分封的標準極其嚴格,禁止異姓功臣封王等禁錮,引起了替曹氏打天下和鞏固王朝的士族階層的不滿,因此司馬氏利用士族對曹氏皇權對士族的壓制而生的牴觸情緒,發動政變掌控了曹魏政權。而面對士族階層熱切想要獲得更多地位,不僅僅是獲得官職或者受到限制的分封特權,司馬氏在周朝原有公、侯、伯、子、男分封制爵位基礎上,恢復了“五等爵制”。並且,給予了早就脫離了原本週朝時期“貴族”階層的士族階層,能夠重新憑藉分封享受世襲、食邑和佔有土地等特權。

於是,古代王朝利用除皇位之外的力量,對於地位和特權的需求,利用分封制實現了鞏固其皇位的目的,這是從被動角度對分封制下特權的利用。

綜上所述,正是因為後世王朝與分封制實行的周朝時期,具有這幾種共同點,才導致後世王朝即便有了更加“先進”的統治方式,依舊對槽點滿滿的分封制繼續沿用。

從後世王朝與周的“差異”化,來看分封制繼續得以沿用的必要

從後世王朝與盛行分封制的周朝的“共性”當中,我們看到了即便在疆域、政治、文化等方面都有了改變的後世王朝之中,因為這些共性而繼續沿用分封制的原因。那麼,既然後世王朝在政治、文化等方面都與周朝有了很大改變,那麼為什麼依舊會在完全“差異”的歷史時期裡,繼續沿用分封制?除了共性方面的考量之外,我們還可以從那些“差異”來分析:

  • 差異1:行政區劃的改變,雖然能夠加強統治,但卻也是對皇權形成威脅

分封概念當中的“封邦建國”,其實最能體現分封制的重要形勢,那就是將王朝疆域中的土地分封給諸侯。而這種將土地簡單分配的制度,極易讓享有分封特權的諸侯,形成足以顛覆皇權的實力。春秋戰國的諸侯國,早就不是周王室所能掌控,那時候的分封早就不再是替王朝統治者所服務,而是分封諸侯藉以壯大的手段。

分封制的這種弊端,促進了後世王朝都大力推行的郡縣制,這種以加強中樞皇權為目的的地方行政區劃制度,相較於原本分封土地給諸侯國之後,皇權便對地方無法形成強有力控制的情況,郡縣制等性質區劃制度的出現,更利於皇權對於地方的統治。

但是,譬如州刺史這樣的地方行政、軍事長官,再次如三國亂世那般,憑藉對地方的掌控起兵讓皇室頹微的情況,也證明完全依靠擺脫分封的郡縣制,並不能讓皇權徹底鞏固。也因此,促生了數個歷史時期當中,依仗分封制下的血緣宗親,來拱衛中樞皇權。

槽點滿滿的分封制,為何依舊被諸多古代王朝所沿用?


西晉建立之後,距離盛行分封制的西周,早就過去了一千多年,可是開國皇帝司馬炎依舊採取瞭如同周滅商之後的“大封天下”。雖然西晉時期的地方行政制度依舊是以郡縣制為基礎,但是警惕於三國亂世州刺史等地方長官擁兵自重的情況,司馬炎選擇了利用分封血緣宗親的方式,來加強自己的統治。

無獨有偶的是,在前文當中我們所提到的南朝宋、齊、梁、陳,也是分封制度的沿用者。這一特殊歷史時期的南朝,都是由篡權奪位而奠定王朝的情況下,南朝君王們也匆忙地在稱帝之後,分封血緣宗親來掌控“龐大”的疆域。

雖然西晉和南朝沿用分封制來鞏固統治的方式,最終都並未取得顯著的效果,但是其表現出來的古代王朝利用分封血緣宗親的方式鞏固統治的目的,正是在周朝之後新的行政區劃制度或者說地方制度出現之後,分封制一直被古代王朝所沿用的原因。

  • 差異2:官制發展的結果,讓皇權急切地希望利用分封宗親的方式來鞏固地位

相比較於周朝更多是偏重於禮法祭祀等的官制體系,後世王朝依託於更加複雜的對外形勢和更廣闊的疆域等條件,逐漸形成了更加完備、利用王朝政務運作的官職體系。而官制發展的結果,是讓分封制並非主要政治制度的後世王朝之中,大量的脫離分封體系的官員,成為主要掌控王朝運作秩序的力量。而這也就造成了權臣亂政的情況出現,這與官制發展脫離不了關係。

我們經常在各種資料當中碰到的皇權、相權之爭,也是隨著官制發展而產生的結果。那麼,皇權面對依託官制發展而崛起的相權,如何鞏固自身的皇權?利用分封制拉攏功臣和宗親力量,是非常行之有效的方式。

西晉司馬炎的“大封天下”雖然同樣槽點滿滿,但他利用分封制,讓同自己一起打天下的司馬氏宗親擁有極大的特權,很好地剋制了魏晉官制發展中“都督”制產生的地方州刺史等擁兵自重的情況。

整體而言,分封制能夠創造一種依託於皇權的“貴族”體系,讓獲得分封的功臣、宗親等勢力,能夠為了保持自身“貴族”特權而擁護皇權。這樣皇權能夠利用分封制,形成對於官職體系的壓制。當然了,這種壓制是極其特殊的,稍有不慎就容易造就春秋戰國、八王之亂這樣的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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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差異3:土地等制度的發展,讓分封制得以成為鞏固皇權地位的方式

周王朝的分封制是建立在井田制基礎上的,井田制是將土地國有化,而隨著後世王朝發展,出現了初稅畝、屯田制、佔田制、均田制等方式的土地制度。這是由於生產方式和生產關係發展所導致的必然結果,並非強調土地國有制就能夠改變的局面。

晉武帝司馬炎推行佔田制,以解決當時因戰亂而造成的土地荒蕪生產停滯的情況,這就是承認了土地歸於佔有土地的人口,在這種情況下,其實是對於皇權的無形削弱。而結合晉武帝同時實行的大封天下的措施來看,保證了司馬氏宗親在封國食邑、土地等特權,其實也是對於司馬氏江山的維護。

越是鼓勵生產的土地制度,越是易造成土地私有化的結果,而越是土地私有化越造成對皇權的削弱。那麼隨著生產方式和土地制度的改變,利用分封制維持諸侯特權,也就成為了皇權用之維護自己統治穩固的重要方式。

結語

分封制雖然槽點滿滿,但卻因其最為根源性的依據血緣等簡單關係分封諸侯的方式,實現了王朝統治的鞏固。所謂的封建社會,並非因為其實行的分封制而得名,將分封制作為主要政治制度的周朝之後的歷代王朝,分封制早就不再是主要的統治方式。

與周朝共同的是,在以血緣為基礎的皇權政治王朝之中,脫離不了利用分封血緣宗親的方式鞏固皇權,並且利用分封體系能夠拉攏各方勢力,而且士族等階層有想要利用分封制度提升自身地位和獲得特權的需要。同樣的,與周朝分封制所處的時代不同的後世王朝,在行政區劃、官制和土地制度等方面的發展,讓皇權面臨的挑戰更大,而藉助分封制,能夠讓獲得分封的諸侯成為皇權的堅定擁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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