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讓復工,不到就扣工資怎麼辦?

悶葫蘆採蒹葭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即使知道有利於勞動者的政策,公司不執行,有時候你也耗不起!


卷兒52


我覺得還是要去復工的!企業這樣做不是不符合情理!首先來說企業為什麼要強制性呢?這個應該是企業是不能拖下去了!因為我也是做公司的我自己也知道的,公司拖一天2天在常人眼裡來說不就是少賺點錢嗎?國家都提倡了要能延遲延遲!但是大家有沒有想過,公司後續怎麼辦?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業務可能說沒就沒了,前幾年打的基礎一下就沒了!倒閉是分分鐘的事!就算是扛下去,未來幾個月也未必好過!而且一但大批量的中小企業倒閉,很多人也面臨事業,失業率高了帶來的後果可能不亞於這次疫情!所以公司這樣做也是迫不得已!這個決定是沒辦法的辦法!公司需要活下去!大家也需要公司活下去!這樣才能雙贏!和公司溝通好!做好防護工作!必須保證員工安全就好!我想公司正常了,老闆一定不會忘記你們的付出的!我就是員工的好我都一個個給記著!往後一個個還![祈禱][祈禱]最後送大家幾張圖!希望對大家有幫助!祝大家百毒不侵!











電商小蝌蚪


現在正是疫情控制的關鍵時刻,這時突然收到公司復工的消息,必須趕回去,不到就將面臨扣除工資。

在這種情況下,你就得靜下心來分析好再行動。國家規定的時間是2月3號開始上班,但各個城市的疫情有輕有重,就得看各個地方的政策怎麼安排的。這是其一,必須要了解掌握好這些信息。

公司這時叫復工,這也是好事。因為公司有公司們的章程和制度,在疫情的情況下,我相信公司是經過深之熟慮的決議下,才下達復工的命令。這命令我想都是尊照國家統一的時間裡開始陸續上班的,畢竟沒有幾個公司敢在這風浪尖口冒這個險。

公司有他們的難處,他們是企業,如果到了國家規定的時間還不復工,時間越拖下去,將面臨的是絕大的損失,機器不轉,有可能人財兩空的危險。為什麼呢,因為這次疫情,很多人的想法在變,所以公司還是害怕久了工人難找,不得以在疫情中喊復工,不到就扣工資的通知。這做法的確讓人心裡不自在。這就是其二原因,要考慮一下公司,是不是真的情況嚴重,如果是,就得做好防護,趕回工作崗位報道,畢竟得一份工作不易。如果的確疫情嚴重而傷及生命下,或公司復工的時間不符及情況不對,你可以拒絕和投訴來保障自己的利益。

還有就是自個兒地方,交通不便,到處設路障不讓過,票也難求及一些辦不下來的證件因素下,你接到復工時,就要及時打電話給公司,說明你的難處,不能及時按約回到崗位,可能要延遲一些,我想公司也會深重考慮,不會那麼無情吧,如真是這樣,這樣沒人情味的公司不要也罷。



用戶我乃平凡


一、企業可以提前復工嗎?

除以下四種特殊行業之外,其他行業均不得提前復工:

1)涉及保障城市運營必須(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

2)疫情防控必須(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

3)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

4)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行業。

各地還建立了提前復工審核報備制度。要求提前復工的企業提供外來人員流動信息的情況、應對疫情預案措施等材料,確保不出現疫情的承諾,經政府核查批准後,企業方可復工。

二、企業擅自提前復工,應承擔何種責任?

1) 應安排員工補休,或支付兩倍工資

企業要求提前復工,這屬於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如企業不能安排員工補休,則應向員工支付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通俗地講,就是給兩倍工資。

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 刑事責任

如企業提前復工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則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企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均應承擔刑事責任。

依據《刑法》第三百三十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民事責任

如因提前復工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的,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條: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法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4)行政責任

如提前復工產生嚴重後果的,企業會面臨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罰款等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六十四條:有關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三、延長的休假期間,企業可以扣減員工工資嗎?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費予清明確表示,休息職工按勞動合同正常支付工資。

也就是說,這段時間雖然不能上班,這並非勞動者原因停工停產期間,企業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不得以員工未實際上班為由扣減工資。

四、老闆要求提前復工,員工不想去,怎麼辦?

如果你不怕丟飯碗,那就乾脆待在家裡,直到復工日再去上班就行。那麼等你再去上班,大概有2個可能:

1) 如果老闆會因為你未按照公司要求復工,以你曠工為由,要把你辭退。這時候,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企業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同時主張企業支付經濟賠償。簡言之,如果你在單位工作了2年,可以主張4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賠償,如果你在單位工資了5年,可以主張10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賠償。

2) 如果老闆衝你翻個白眼,沒把你辭退,但是拒絕支付你休假期間的工資。這個時候,你安安穩穩繼續上班就行,等勞動關係終止後一年內提出勞動仲裁,要求企業支付該部分工資報酬即可。

單位不執行,作為員工,要麼忍(保住飯碗),要麼舉報(奪回自己的權益)。

那麼,一般公司要求提前復工、停工期在家辦公、多放假期以年假抵扣或加班補回,這些措施可以嗎?具體分析一下。

1、一般企業不能要求員工提前復工

1月27號國務院通知說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後續很多省份,比如廣東、江蘇、浙江、湖南.....又都規定了企業不能早於2月9日復工,當然,保障社會公共運行必需品、防疫必需品、群眾生活必需品等涉及國計民生的企業除外。

所以,毫無疑問的,企業必須遵守當地官方的相關規定,延遲復工,積極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

2、停工期在家辦公視為正常上崗,要支付兩倍工資

有的企業在停工期要求員工在家辦公,不扣工資,員工們都感恩戴德的。殊不知,這種情況下,如果公司不能安排後續補休,是應該要支付員工雙倍工資的。

我們都知道,法定節假日上班,是有三倍工資的,春節假期中的初一、初二、初三就是法定假期。而大年30,初4-正月15都屬於休息日的範疇。企業如果安排員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話,必須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工資的200%來支付工資報酬。

3、延遲復工期間無辦公,企業也該正常發放員工工資


大仙愛粉遊戲解說


(一)政府實施隔離措施導致不能上班

根據《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明電[2020]5號)規定,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

(二)員工自行隔離導致不能上班

現在國家鼓勵員工返工後自行隔離14天,員工自行隔離期間的工資支付,企業可參照人社廳發明電[2020]5號文件執行,建議企業在員工自行隔離期間內安排員工在家辦公,工資按原標準支付。或引導員工休年假、調休或請假。

(三)受疫情影響,企業停工停產導致不能上班

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規定: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2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1.停工停產時間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30日):正常工資標準支付;

2.停工停產時間超過30日,員工提供正常勞動的:可根據職工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標準支付工資,但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

3.停工停產時間超過30日,員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支付待崗工資,由於各地區待崗工資支付標準不一,具體待崗工資以當地政策為準。


十二分的小白


說到復工問題,應該是現在人們熱議的話題之一吧。除了每天的疫情人數以外就是應不應該復工了 ,大家眾說紛紜、觀點不一當然也乏酸葡萄心理。不過就客觀情況而言我認為還是應該開工:這不是說和誰過不去的問題,也不是掙不掙錢的問題;而是上升到了一個社會問題。不是我危言聳聽,試想如果我們身邊的企業超過一半不盈利或者倒閉了我們的生活將會怎樣???地方政府將會怎樣?????

當然,開工的前提是要做好防護工作,不能怕麻煩、怕花錢。其實復工對疫情來說並不是完全不利的,只要我們有選擇性的組織起來並且有專門的人員負責遠比我們在家要強,畢竟20多天過去了我們的自律能力開始鬆懈錢包開始緊張各種壓力迎面撲來……

商場就是戰場很多人只是口頭說說很少能深切體會,但是如果我們換一種說法也許大家就能理解了:家裡有病人的朋友都知道如果長期服藥的病人突然停止服藥,然後過幾天再接著服用會怎樣???可能很多人會笑:這怎麼有可比性?其實是一樣的,這裡面牽扯到的東西決不僅僅是錢的問題。可能 很多做老闆的都懂(沒有歧視的意思),比如,馬雲他缺錢嗎?等疫情過去了他就賺不到錢 了????還是新冠病毒怕馬雲???都不是,“商場 ”說白了其實就是人性、人心、戰場、政治的綜合體缺失了哪一塊都不可能走遠……

大家今天多體諒老闆一點也許老闆嘴上不會說啥,但是我相信人心都是肉長的等疫情過去了企業營運步入正軌老闆會有所表示的……




沒耐何


公司要求復工,其復工要求應達到政府部門及相關管理單位所明確的復工要求,若單位達到標準,需要按照地區執行的復工時間表一致,不可任意恢復工作時間,當其達到以上標準之後,方可向員工提出復工要求,但具體復工時間,還需其員工當前所在區域管理部門對其地區人民的復工要求相匹配,若不匹配,需要按照員工所在地要求,若地區管理部門允許地區人員復工,員工應按照公司要求返回工作單位完成工作,如公司不考慮員工復工條件強行復工,是其違反我國相關勞動法及其他法律要求,其作出的開除員工的行為是不合法的,若員工任意曠工,其工作單位可憑掌握的員工信息,對員工進行開除扣罰獎金等懲罰措施,根據其提出的條件,公司不應將其開除[玫瑰][玫瑰]


看了就不要溜


各地陸續出現復工的情況,復工是有前提條件的,首先是適合復工的企業,急需生產物資的企業。這類的會通知到,不過,必須符合疫情安全防護措施才可以,要制定完善的防護計劃,監測點,保證每個員工都能復工後保證安全防護。如果你的企業防護措施沒有完善,更沒有接到上級批准的,可以採取法律措施反映給當地政府。如果你的企業符合復工條件,而你個人又沒有任何身體健康的問題,那麼,公司按照制度規定只能接受了。如果個人身體原因不適,證明可以反映給公司,協商,協商不一致的,可以反映給當地勞動局。這樣就可以挽回個人工資被扣的風險。希望能幫到你。



東燦哥


這個問題確實很糾結,現在已經過了時間了,不知道你們公司怎麼處理的?



提莫菌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叫公司給你開個證明通行證,我們公司也一樣沒辦法了,首先作好自我防護,在有一個月我看都要瘋了。對了現在可以拍個照發到你微信上過檢查站時給他們看一下,檢查一下體溫一般每什麼事都放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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