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關於進一步嚴明疫情防控期間“五必須、五嚴禁”紀律要求的通知

當前我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處在關鍵時期,為進一步嚴明紀律,確保防控工作順利進行,全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現對全州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提出“五必須、五嚴禁”紀律要求:

一、必須執行上級安排部署,履職盡責,嚴禁疫情防控期間擅離職守、臨陣退縮、推諉扯皮。

二、必須服從組織管理,遵守疫情防控規定,嚴禁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要求,不服從、不配合疫情防控人員管理。

三、必須管好自己和身邊人,提醒從國內重點地區和國(境)外返延、來延親朋好友主動到轄區登記,服從相關安排,嚴禁隱瞞、遲報本人及家人外出史、接觸史和身體狀況。

四、必須約束“八小時外”行為,嚴禁組織和參與娛樂、聚餐等群聚性活動。

五、必須抵制和糾正散佈謠言的行為,嚴禁通過互聯網、微信等途徑散佈未經核實的信息。

疫情防控期間,全州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如有違反“五必須、五嚴禁”紀律要求的,依據相關規定從嚴給予黨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

中共延邊州紀委

延邊州監察委

中共延邊州委組織部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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