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基层动态】新绛:疫情防控期间 严把案件“进口关”

来源“”新绛县人民检察院


【基层动态】新绛:疫情防控期间 严把案件“进口关”

【基层动态】新绛:疫情防控期间 严把案件“进口关”


摘 要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市院及县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的工作部署要求,我院第二检察部积极行动,内外沟通,上下同心,严格把好案件“进口关”,确保案件顺利流转。


一、落实专人办理案件受理、移送、流转事宜。

对案件的流转优先采用电话沟通和系统办理的方式进行。对于确有需要实地办理业务的,应提前联系,错时送案,减少中间环节,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


二、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办事办公。

坚持疫情防控第一,以人员不到现场,电话、网络办理为原则。律师可通过电话、网络平台等服务方式,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等事项申请诉讼业务。案件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等可通过电话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


三、做好办公场所和干警的个人防护工作。

案件管理中心接待大厅每日进行全面消毒工作,定时通风,减少病毒传播几率;加强干警的个人防护工作,办理业务时自觉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保持安全距离。对于未佩戴口罩人员,严禁进入大厅。


值班电话 : 0359-7533026 753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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