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稅務總局: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年底前將取得實質進展

新京報訊(記者 潘亦純)2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舉行新聞發佈會。稅務總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任榮發在發佈會上表示,將力爭年底前在推進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上取得實質性進展。

據悉,為了完成這一任務,稅務總局組建了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工作,其次,也確定了先試點、後推廣的工作方案,目前正在抓緊推進標準制定、系統研發等準備工作。

同時,為推進解決稅控設備第三方收費的問題,稅務總局還決定將在部分地區先行先試,免費對新辦企業發放稅務UKey,為其提供安全可靠的增值稅發票開具這一基礎服務。納稅人免費領取稅務UKey之後,無需另行向第三方購買金稅盤、稅控盤等稅控專用設備,就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不僅有效減輕了企業的辦稅負擔,也為下一步推進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工作創造了有利條件。

值得關注的是,在本次發佈會上,稅務總局還回應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的納稅申報相關問題,納稅服務司副司長韓國榮表示,為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稅務總局採取了兩項措施,包括兩次延長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除湖北省外,在全國範圍內統一延長到了2月28日,以及對於納稅人在延長後的2月份徵期內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還可以依法在徵期內申請延期申報。

“需要強調的是,由於疫情高風險地區採取了強化管控的措施,有的企業可能會在2月28日還沒有復工復產或者辦稅人員沒有到崗,仍無法辦理納稅申報,甚至連延期申報申請也提交不了。對此,稅務總局還採取了一項特殊的臨時性措施,即受疫情影響在2月份徵期結束後,仍無法辦理納稅申報或延期申報的納稅人,可在及時向稅務機關書面說明正當理由後,繼續補辦延期申報手續並同時辦理納稅申報,稅務機關依法對其不加收稅款滯納金、不給予行政處罰、不調整納稅信用評價、不認定為非正常戶。” 韓國榮進一步介紹稱。

記者 潘亦純 編輯 孫勇 校對 李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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