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fenbai 從生養角度,若父母一視同仁,則子女應該有共同義務,但事實上,兄弟姐妹條件不同,只要不是偷尖耍滑,盡到了最大努力也無可厚非了。老三拒絕給生活費是不對的,至少也應盡力而為,雖不追求絕對公平。 分享到: 關鍵字: 老三 生活費 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