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兴安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携手同行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为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复工复产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关于相关民生配套行业有序恢复营业的公告》(第15号)和《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关于相关民生配套行业有序恢复营业的公告》(第16号)精神及兴安区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民生配套行业恢复营业暂行规定的要求, 2月28日上午,兴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与兴安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联合对辖区内复产复工企业进行检查。

兴安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携手同行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检察干警孙宏图、赵中华作为疫情防控志愿者,在完成执勤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与卫生执法监督人员深入光宇小区超市等营业场所,对恢复生产的店铺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恢复经营店铺的证照是否齐备,从业人员健康情况是否按规定登记,是否存在人员健康隐患,商品是否符合卫生防疫要求等方面进行检查。

兴安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携手同行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兴安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携手同行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孙宏图与超市经营者详细交流了解复工复产情况,表示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要保障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食品、用品的需求,同时询问经营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及时了解复工企业的司法需求。

兴安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携手同行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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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复工复产的新情况新要求,努力为复工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保障,引导企业和相关部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助力完善疫情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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