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簽了二手房合同已到期因疫情沒辦成網簽退給買房人定金算違約嗎?為什麼?

用戶627429530667


你好!你這個問題其實應該不是不會,因為受疫情影響,各大單位基本沒有上班,也因為疫情封路封城等因素,影響了我們的正常生活。可以和購房單位打電話說明情況,應該是可以做相應的延期處理。

希望能夠幫到你!


雲笙1956


在二手房合同中有一項免責條款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履約完成,三方和平解除此合同

這裡就說到了一個問題“這次疫情算不算不可抗力因素”

根據我國《民法總則》的相關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它包括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所謂自然現象通常是指:水災、旱災、暴風雪、地震等;社會原因引起的,如戰爭、罷工、政府禁令等。就迄今的醫學而言,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突然出現,並大面積的傳播,系不能預見,但並非不可避免,疫情的大面積爆發,屬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通過各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及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傳染病監測、預防、調查、控制和醫療救治等及時有效的工作,是可以被預防、控制及消除的。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本身不應屬於不可抗力因素。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大面積爆發,直接導致政府部門出臺封城、實施交通管制、延長假期等行政行為,這些行政行為根本無法預見,應屬於不可抗力範疇。

也就是說。房產管理直屬部門,發佈幾年內禁止網籤的禁令(比如雄安新區)。才可以協商解除合同。


鄭州樓市微觀


首先我覺得這種情況不算違約,疫情期間房地產交易所都不上班。也無法辦理手續。我覺得這種情況應該屬於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的來源既有自然現象,如地震、颱風,也包括社會現象,如軍事行動。作為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強制力,具有客觀上的偶然性和不可避免性,主觀上的不可預見性以及社會危害性。世界各國均將不可抗力作為免責的條件,中國民法也不例外。遇到這種不可抗力的情況,合同正常情況應當順延。所以綜上來說,我覺得不算違約。



小馬哥說房產


這個不算違約,疫情屬於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逾期。雙方可以進行協商,是繼續履行合同,或者退換定金終止合同


AAA西安房產經紀人


你好,屬於違約,但是時間可以延長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