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北京再發12條通告,進一步嚴格疫情防控

關於進一步嚴格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的通告


為進一步層層壓實“四方責任”,堅決抓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兩大環節,持續有力有序有效推進疫情防控各項工作,按照北京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部署,現就進一步嚴格疫情防控有關要求通告如下。


一、強化落實主體責任。政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四方責任”有關要求認真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門。加緊完善因病請假報告制度,儘快查明原因,加強源頭管控,爭做“零感染”單位。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增強必勝之心、責任之心、仁愛之心、謹慎之心,勇當先鋒、敢打頭陣,主動擔當、積極作為,確保全覆蓋、無死角,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二、加強區域群防群控。各單位要自覺接受轄區政府和街道(鄉鎮)、社區(村)的防控管理與服務,配合做好流調工作,安排專人與屬地做好溝通對接;認真落實《繼續推動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下沉參加社區(村)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充實基層力量;組織在職黨員開展好“黨員頂崗一日、社區輪休一日”等回社區(村)報到服務活動。各區要繼續主動加強同轄區內各級各類單位的服務對接,各街道(鄉鎮)要落實屬地責任,組織社區(村)做好工作對接。

市、區兩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開展好專業指導和對接服務,不斷提高疫情防控科學化、精準化水平。


三、繼續嚴格做好進(返)京人員管理。各單位對目前滯留在湖北等疫情高發地區的人員,要逐一聯繫,明確未經允許暫不返京的要求。對其他地區進(返)京人員,嚴格督促落實居家或集中觀察14天有關規定,並配合居住地社區(村)做好防控工作,不得安排未完成居家或集中觀察14天人員返崗工作。加強對外包服務單位的監督指導,督促嚴格執行人員進(返)京有關要求。來自或去過離境國家疫情嚴重地區的入境人員,到京後應居家或集中觀察14天,嚴防疫情輸入風險。


四、嚴格醫療機構防控要求。強化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行業監管責任和醫療機構主體責任,紮實開展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各項工作。

除急診、發熱門診外,各二級以上醫院全面推行預約掛號,實名登記就診人員信息。發熱門診患者基本信息應及時報送衛生健康主管部門。


五、做好居住小區管理。按照《北京市關於進一步加強社區(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等要求,進一步落實嚴格封閉式管理、體溫檢測、出入登記、公共空間管理、出租房屋管理等各項防控措施。屬地政府和社區(村)要主動加強與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的服務聯繫,重點做好中央單位自管小區與周邊區域的聯防聯控工作。


六、抓好商務樓宇防控。要加強人員聚集的商務樓宇、商住混用樓宇以及工業企業疫情防控工作。在人員密集的大型商務樓宇推行“雙樓長”制,由屬地街道、物業管理單位責成專人擔任“雙樓長”,共同負責。各單位要嚴格落實對本單位員工的管理責任,全面掌握員工共同生活家庭成員離京、返京、隔離等情況,盡最大可能消除盲點和死角。


七、加強高校疫情防控。教育主管部門、各高校要進一步嚴明紀律,重申學生不返校紀律要求。對已返京學生要摸清底數,密切跟蹤,強化管理。完善校地協同機制,加強校內家屬區管理,有效落實聯防聯控各項措施。督促指導外籍教師和留學生嚴格落實北京疫情防控各項要求。對尚在京外擬錄用高校畢業生,各用人單位不得違反防控要求,催促其返京。


八、突出重點部位疫情防控。密切關注公園、景區周邊人員聚集情況,有針對性地出臺限流管控措施。加強重點交通站點防控力量,建立聯動機制,避免軌道站外、公交站臺周邊排隊人員密集。嚴格集體宿舍監督管理,原則上不安排在地下空間居住。降低宿舍人員居住密度,人均宿舍面積不少於4平方米,每個宿舍居住人數不得超過6人;確需安排在地下空間居住的,人均宿舍面積不得少於5平方米,每個宿舍居住人數不得超過2人,不得設置上下床。

處於半地下室的宿舍,有窗戶的,應每日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流通;無窗戶的,原則上不作為宿舍。


九、鼓勵錯峰上下班。中央和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本市各級黨政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繼續實施錯峰上下班措施,鼓勵其他在京單位選擇合適的時間錯峰上下班。鼓勵在商務樓宇內辦公單位,通過彈性工作制、居家辦公、AB角輪班、錯峰上下班等靈活辦公形式,降低人員集中度,人員密集的企業員工到崗率不超過50%。各區負責組織轄區內產業園落實好企業錯峰上下班工作。


十、加強重點群體管理。切實加強對護工、保潔、保安及餐飲、快遞從業人員等重點群體的防控管理,明確防護要求,做好健康篩查,加強疫情防護培訓,提供必要的防護物資保障。對其居住生活的宿舍、餐廳、地下室等場所嚴格落實消毒、通風等措施,確保不留死角、沒有盲區。


十一、強化疫情防控宣傳引導。各單位要加強員工防疫知識培訓和健康教育,提升其防範意識和技能。督促員工自覺遵守疫情防控期間各項防控措施, 實行“兩點一線”上下班模式,減少外出和聚會,避免到人員密集公共場所活動。告知員工任何時間出現發熱、乾咳等症狀,要第一時間主動向單位報告,並立即離崗就醫。


十二、深入開展疫情防控排查整改。各單位要對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和北京市發佈的相關疫情防控工作指南,逐項排查防控措施具體落實情況,發現問題立即整改,確保全面落實、不留死角。屬地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和執法部門要進一步督促各單位認真落實出入人員登記、測溫、消毒等措施,嚴防聚集性感染問題發生;加強對工業園區、樓宇等重點場所的監督檢查,督促各管理主體嚴格落實“四方責任”,積極協助企業解決困難,安全有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特此通告。


北京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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