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為什麼日軍選擇師團作為最大戰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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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簡單說一下日本師團制的由來。

日本並非在近代之初就採用了師團制,最早用的是“鎮臺制”,這一制度是將全國分為東京、大阪、仙台、名古屋、廣島、熊本6個鎮臺(1873),以維持地方穩定為主要目標。後來(1877年)西南戰爭爆發,政府軍為剿滅叛軍第一次使用“旅團”編制。叛亂平定後,明治政府痛定思痛,決定進行軍事改革。這次改革是從法式軍制改成德式軍制,具體而言就是以機動性更強的師團製取代了以往以鎮守內地為目的的鎮臺制。德國軍事顧問梅克爾建議日本採用師團制,因為從地理位置、人數、經費以及戰鬥方式上綜合考慮,日本並不適合大陸式的大規模的軍團制,而師團制能夠保持較高的機動性。日本人回顧了下西南戰爭中最吃虧的就是軍隊缺乏機動性,於是馬上就將鎮臺全部換成了師團。於是,師團成了日本陸軍平時的最大作戰單位。

下面再說一下師團的早期構成。

所謂師團制,就意味著任何種類部隊都要在這個編制之下,應對處理任何種類的戰況。當然,這並不是說所有的師團都是一個種類的。不過,在步兵部隊編成上,它們都完全一樣。而步兵部隊則是一個師團的核心。

師團下一共有四個步兵連隊,指揮官為連隊長,由大佐擔任。兩個步兵連隊又組成了一個旅團,指揮官為旅團長,由少將擔任。兩個旅團又構成一個師團,指揮官是師團長,由中將擔任。一個師團平時保有兵力在一萬人左右,一個步兵連隊1500人,四個連隊就是6000人,佔師團兵員總數的60%,剩下的40%是炮兵、騎兵、輜重兵、工兵、通訊隊、衛生隊等部隊。從作用和地位上說,這些都被視為步兵部隊的支援部隊。

這種編制方式在侵華戰爭前基本是定型的,後來為了適應中國大陸的戰況出現了改革,而在自衛隊建制上也採用了相同思路,當然,這些都是後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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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提問是錯誤的,日軍的師團不是最大戰略單元,就日軍二戰歷史而言,可以認定聯隊級為最大戰術單位,但戰略級單位可不止到師團了。

以侵華日軍為例,在師團以上就有軍、方面軍和派遣軍等幾種戰略級編制單位。到1945年日軍投降時,中國戰場(不含關東軍和臺灣鎮守府)的大體編制為:

中國派遣軍總司令部,駐南京。

華北方面軍,司令部駐北平,轄第1軍(駐太原)第12軍(駐濟南)以及第110師團等方面軍直轄部隊。

華東第13軍駐上海,華南第23軍駐廣州,華中第11軍駐武漢,新成立的第六方面軍和第20軍是為了一號作戰而建,雪峰山慘敗的就是第20軍,每個軍根據作戰任務的不同轄幾個或多個師團,比如第11軍在高峰時指揮多達七個師團。

另外,在日本本土還成立了“總軍”級單位,準備與美軍進行所謂本土決戰,據現有史料來看,總軍應該是日本的最大戰略單位,比如第一總軍和第二總軍,司令官為大將級,土肥原晉升大將後就當上了總軍司令官,而一般的軍或者師團主官,基本為中將。

日本投降後,在美國人默許下成立了自衛隊,但是根據和平憲法,規模是受限制的,非戰時最大編制現在是師團,但不算戰略單位的最大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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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提問裡錯誤的是:師團不是日軍最大戰略單位,而是和世界各國一樣,師團(師)是最小戰役單位,師團以下為戰術單位。日軍最大戰略單位是總軍,日軍依次成立4個總軍:中國派遣軍、南方軍、關東軍、本土總軍等,司令官為陸軍大將、元帥擔任。1939年前,日軍最大軍事單位為軍,如駐朝鮮派遣軍、臺灣派遣軍、關東軍等。後因華北戰爭規模擴大,日軍成立華北方面軍(日軍叫北支那方面軍),司令部設在北平;上海戰事爆發日軍成立上海方面軍(後改為華中方面軍,日軍叫中支那方面軍),之後日軍在南京成立第一個總軍:中國派遣軍,來統一指揮2個方面軍,首任司令官西尾守造大將。總軍司令部地位相當於德國西方德軍總司令部(西線德軍)、東方德軍總司令部(陸軍總司令部兼任)、美國太平洋戰區總司令部、蘇聯遠東紅軍總司令部、中國方面軍總司令部等,擔負戰略方向的軍事作戰任務。



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日軍為作戰需要成立了南方軍司令部(總軍級),主要擔負(包含臺灣方面軍)在東南亞和整個太平洋島嶼作戰,司令官為寺內壽一陸軍大將,轄第2、第7、第14、第18方面軍及緬甸方面軍,陸軍航空兵第3、第4航空軍。1942年,升級日本關東軍為總軍,目的是為日蘇戰爭準備,梅津美治郎陸軍大將為司令官,轄2個方面軍、第2航空軍、1個裝甲軍,關東軍是日軍海外擁有甲種師團最多的總軍,但一直在東北無所事事。南方軍成立後,關東軍編制內的主力師團大部被抽調到南方軍,到了2戰後期關東軍基本成了一個空殼,1945年日軍擴編了關東軍,師團數量達到24個,總兵力70萬人,但兵員素質低下、武器嚴重不足。1945年日本雖敗局已定,但還決心在本土與美軍決戰,於是在東京和廣島分別成立了杉山元大將為司令官的第一總軍、火因俊六元帥為司令官的第二總軍,以及駐地東京河邊正三大將為司令官的航空總軍,也有說法三者計算為本土總軍。


方面軍是日軍最大的戰役單位,負責獨立完成某一區域(包含幾個國家和地區)戰役作戰,如南方軍最作戰最強的方面軍:緬甸方面軍,轄第15軍、第28軍、第33軍,共10個師團和第5飛行師團,總兵力30萬人,司令官山下奉文大將,負責馬來西亞、新加坡、緬甸、越南、柬埔寨、印度、中國雲南區域的作戰。何謂獨立完成戰役任務?就是進行一個戰役時兵力總調配、總指揮由方面軍來獨立完成,如果需要其他總軍、方面軍的兵力協同、增援,那一定是把部隊劃歸執行戰役任務的方面軍指揮,否則就會陷於指揮混亂。

日軍總軍: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官岡村寧次大將。

日軍的軍是中型的戰役單位,沒有固定的編制,如日軍11軍,是中國派遣軍中唯一的機動野戰集團,配屬於第六方面軍(華中方面軍,轄10、11軍),規模最大時轄12個師團,25萬兵力。日軍師團是最小戰役單位(部隊中最大固定編制軍事單位),小於1個師團作戰的叫戰鬥,因為師團是常設軍事機構,有固定的部隊編制、人數和武器配置,如果師團需要臨時增加部隊,叫做加強。由於日軍師團是轄2旅團制,作戰效率遠不及33制部隊靈活,日軍就根據戰役需要編成一些獨立混成旅團或支隊(相當於旅團或加強聯隊),臨時加強給某些前線師團,作戰完成後迴歸本來建制。師團之上軍、方面軍、總軍可以根據戰略、戰役需要、通信、指揮能力等靈活配置師團數量。


民國國防部長白崇禧。

世界各國在表述軍事行動雙方兵力的時候,無論用哪種戰略戰役單位數量表達,一定要加上師(師團)的數量,如蘇德戰爭爆發,德軍一共動用3個集團軍群,226個作戰師;蘇軍進攻柏林的部隊為3個方面軍270個師,知道師的數量後,對於編成內有多少集團軍、軍就不重要了。同期表達中國軍隊數量時,用軍來表述參戰部隊單位,原因一是中國軍隊數量龐大,遠遠超過日軍;二是中國軍隊編制相當混亂,兵力少的師只有3、5000人,而師又分轄3團師、轄兩旅4團師、轄3旅6團師(整編師)等多種編制,而軍(整編師)的兵力與日軍師團相當,方便指揮官掌握瞭解實際兵力。整個1937到1949年期間,國軍不斷整合、調整部隊編制和番號,不斷出現如戰區、方面軍、綏靖區、行轅、保安司令部、剿總司令部、第某路軍、軍團、兵團、集團軍等編制,混亂不堪,而各戰區、關內關外、地方部隊的編制也不統一,同一個番號又分新舊,如第5軍、新5軍等,直到1948年3月才統一所有國軍部隊番號和編制,依次為剿總司令部-兵團-軍-師-團。原創文章,感謝關注和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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