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增持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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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增持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18-017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增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刘延生先生计划自2017年12月8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2018年6月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刘延生先生通知,其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2017年12月8日起至2018年6月8日期间,刘延生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48,5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刘延生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刘延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4,446,2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7.53%;史彩霞女士与刘延生先生为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9,23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刘延生先生和史彩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3,67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6%。

3、2017年12月8日至2018年6月8日,刘延生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748,5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刘延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6,194,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4%。刘延生先生与史彩霞女士合计持有175,425,5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27%。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

强广大投资者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2、增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增持数量和比例:计划自2017年12月8日起6个月内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11,220,000股)。

4、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期限:自2017年12月8日起6个月内,即 2017年 12 月 8日至 2018年6月8日。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2017年12月8日至2018年6月8日,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刘延生先生

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1,748,5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刘延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6,194,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4%。刘延生先生与史彩霞女士合计持有175,425,5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27%。

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披露了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

四、律师对本次增持的法律意见

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刘延生先生作为增持人具备实施增持的主体资格;刘延生先生实施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的条件;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期间严格遵守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法律法规,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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