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網訊 曾耀、全媒體記者何柳斌、實習生龔子櫻報道:8月14日,記者獲悉,為進一步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方便群眾辦事,南昌市行政審批局採取網上審批、容缺受理、按項目建檔等方式,實現“戶外張貼、懸掛佈告、啟事、廣告和宣傳品”審批“一次不跑”,同時大幅壓縮商品房預售許可報審材料和審批時限。
具體來說,自8月20日起,群眾申請在戶外張貼、懸掛佈告、啟事、廣告和宣傳品,不需再跑到市行政審批局辦事窗口提交一大摞報審材料了。申請人只需登錄南昌市行政審批局官網,網上提交申請報告、場地證明和彩色效果圖等3份申報材料,工作人員在網上進行審批,申請人在南昌市行政審批局官網自主下載並打印審批結果。如果通過店面招牌可以辨別出發布的廣告內容就是申請人所在門店的,連場地證明都不需提交了。
商品房預售許可工作中,針對開發企業申報材料中暫時缺少建設工程預售查驗合格通知單、住宅小區前期物業管理項目招投標備案表等申報材料,南昌市行政審批局實行“企業承諾,容缺受理”的審批機制,先行受理審查企業已具備的報審材料,並在審批系統中進行“掛起”操作,待企業補齊相關材料後,立即重啟審批程序,在2個工作日內即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較過去減少了3個工作日。
商品房預售許可還實行按項目建檔,企業首次申辦商品房預售許可時,按相關規定提供所有申報材料。市行政審批局即按照房產項目進行建檔,除信息出現變更的材料外,已提供並審查通過的共性材料,企業不需再次提供,只需提交《已提交商品房預售許可申報材料清單》及未提供的申報材料。這樣一來,企業第二次申報同一項目不同樓棟預售許可時,申報材料即可從12份減少到5份。以一個擁有10棟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為例,企業需分10次申報商品房預售許可,按項目建檔後,企業從第二次申報開始,每次提交的共性申報材料將減少7份,累計減少63份材料,極大降低企業辦事成本。(江南都市 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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