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如果銀行失誤操作向我卡內轉賬100萬然後我花光了,我還需要還錢嗎?

阿飛果緣


需要還錢!




1、銀行轉錯賬,向你卡里轉了100萬元,雖然銀行有錯,但是隻是內部業務操作規範上的問題,銀行內部可以對其業務員進行處分,但是銀行不會因為轉錯錢涉及民事、刑事責任問題。


2、銀行錯向你轉款100萬元,你得到該100萬元在法律上沒有合法依據,是人家轉錯了,你也沒有理由將這些錢據為己有,這在民法上稱為不當得利,即沒有法律上的原因,獲取他人利益,致他人受到損失,所以這100萬元應當返還銀行。


3、從情理上來說,銀行確實應受譴責,並向你道歉,但是從法律角度來說,這100萬還是要歸還,不能因為人家打錯了就歸你了麼,如果你你不歸還的話,銀行必定會去法院起訴,到時候你將面臨民事訴訟和法院的強制執行,最後也得不償失。


長安法律人


可以相當肯定的告訴你,錢是肯定要還的,要不然你就屬於違法行為?雖然,是屬於銀行的操作失誤,但是,那不表示你能夠把這筆錢花掉。

首先,要確定這個問題的屬性,銀行失誤操作、花光不屬於您的錢財,都屬於錯誤的行為。理論上,雙方都是過錯方,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由於現階段我國的法律體系尚未完善,往往受到傷害的還是我們自己。

  大家反向想一下,如果我們發現轉錯帳了,銀行會怎麼處理?一般處理步驟是:

  1、我們的賬戶一旦出現轉錯情況,銀行是不負責幫我們追回的。我們在發現轉錯賬戶後,能夠做的就是儘快到銀行櫃檯,詢問對方賬戶是否存在;

  2、如果對方賬戶不存在,我們將會感到慶幸,因為錢會過一段時間自動回到賬戶;

  3、對方賬戶真實存在、有效,我們一般會要求銀行工作人員給我們,對方的聯繫方式;

  4、在銀行不願提供對方聯繫方式的情況下,我們就應該向公安機關報案,這時公安機關將會出面介入調查;

  5、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會要求銀行查實對方身份,詢問對方可不可以將錢退回;

  6、如果對方不肯將錢退還,我們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向法院提請民事訴訟,法院可採用法律條款協助我們將錢找回來。如果被對方花掉,那對方必須償還款項。

這時,我們自身轉錯帳的情況下,銀行是不負責追回的,撇清責任。這時候,大家再想一下,銀行轉錯給我們錢,就會拼命的催促我們還錢。就和上面一樣,如果我們拒不還錢,銀行同樣會採取法律途徑追回款項。如果被我們花掉,我們是必須要還款的。


高度財經


很多人希望銀行出現錯誤,向自己的卡里失誤轉賬100萬,然後自己就取出來用掉誤轉的資金。但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肯定是需要還錢的。如果你使用了這筆資金,並且沒有能力償還這筆資金,就屬於刑事違法。可能很多人認為這是霸王條款,但確實真真切切的還不上就是違法,甚至還給配上坐牢。

銀行方面失誤操作錯轉了100萬,這屬於銀行系統工作人員的失誤,這種失誤會在內部進行處理。但是要是直接用掉了這筆資金,從民法上稱為不當得利,甚至致使他人受到損失,就是違法行為。

只能說,如果你覺的銀行方面的工作人員在你辦理銀行方面不周的地方,在銀行方面來人求你將錢轉回的時候,可以刁難甚至讓其跑腿都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你把錢用了,並且沒有錢還上去。那麼,受到傷害的還是自己。

面對這樣的事情,還是要把自己的品德拿出來,不能為利益、金錢所迷惑。畢竟錯轉失誤的銀行工作人員也是著急。越是數目巨大,也就越是敞開心懷。一旦發生這樣的事情,甚至你主動還款以後,銀行方面也會有所獎勵,甚至你自己要求獎勵也行。但是,絕不能為了一時的痛快去違法,畢竟這是違法的事情。


厚金說


相信很多人都有這樣的願望,買彩票可以中大獎,天上掉餡餅可以砸到自己,從不指望升職加薪,就可以當上總經理,可以迎取白富美,出任CEO,從此走上人生巔峰。


在澳洲有一個老太太,就被“幸運”砸中,有一天她發現她的賬戶裡多了二十萬澳元(相當於100萬人民幣),這可把老太太高興壞了,平常如果賬戶多出這麼多錢,最起碼大家會好奇一下這些錢的來歷,可是老太太除了高興,什麼都不在乎,由於她平時的經濟情況不是很好,所以她就用這多出來的錢,出去旅遊了,去了很多她平時想去但沒有去的地方。
老太太的行動力驚人,說走咱就走,老太太把她平時想去的地方去了個遍,每到一個地方就住當地最好的酒店,吃當地的特色美食,並且還凱啟了買買買的模式,狠狠的過了一把癮。有錢的感覺爽,有錢花的感覺更爽。

等她把錢愉快的花完了,帶著她的戰利品高高興興的回家,但是等待她的卻是警察蜀黍,警察蜀黍希望老太太把這筆因為銀行操作失誤的錢還回去,可是為時已晚,就算老太太有心還,她也拿不出錢,錢已經被她花完了,最終法院判了她一年零九個月的有期徒刑。有人說老太太不應該在沒有弄清錢的來歷時就把它花完,要不然就不用坐牢了,但是也有人說,用一年零九個月的有期徒刑換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值了。不知道你們是怎麼認為的?


衣沫寒


你不還試試,如果你沒有花,直接把錢給你轉走,如果你花光了,打電話通知你趕緊過來還錢,你不理,下一步要不收到傳票,要不直接把你人就帶走。你以為人家失誤,你就成大爺了,你也不看看對方是誰,還指望行長低聲下氣地來求你?別做夢了。不屬於自己的錢財,你也別貪心,小心惹禍上身。類似的事情不是有過嗎?ATM機故障,多吐了錢,然後被人拿走了,這個人最終是什麼結果?那不也是銀行的失誤嗎?你別以為這事是好事兒,你說一般人碰到這種情況,是不是挺煎熬的?那真是考驗人的耐誘惑力,這不就是一個坑嗎?那腦子裡滿是想佔為己有的理由,一旦動心,你就玩完了。


崔大乘


你得還錢。這個回答聽上去像銀行的霸王條款,就是這麼殘酷。如果銀行出現操作失誤,不用對自己的錯誤負責任,而客戶因此的“不當得利”,必須全部退還,否則將面臨銀行的訴訟。

最誇張的一個例子是十二年前轟動一時的許霆案。

如果你去銀行ATM機上取款,這時取款機突發故障,機器吐出錢比你要取的數多,面對這種“誘惑”,你會如何抉擇?拿走,花掉,有一個人因此付出慘痛代價,他就是許霆。 2006年,他在廣州取錢,因ATM機故障獲得17.5萬,以盜竊罪被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事情經媒體曝光後,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和激烈辯論。 後來,許霆被改判為有期徒刑5年。



當然,這個案子判決太誇張了,但ATM多取的錢,就屬於不當得利,如果取錢人不返還多餘的錢,銀行有權訴訟。

銀行操作失誤造成儲戶存款突然異常增加,對於儲戶而言,一樣屬於不當得利,儲戶沒有資格拿走且花完,要歸還所有的錢款。

天上掉下來的餡餅,可不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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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晨昱


兄弟,如果是100塊,也許銀行的櫃員因為操作失誤多打給你,在要不回來的情況下,自己也就墊了,但是100萬就不一樣了,量變到質變的關係,銀行員工不會因為自己的失誤而去主動墊付這筆資金,追究起來,你如果沒花還好,如果花了,就是不當得利,違法了!

如果你知道是銀行的誤操作而導致你的餘額多了100萬,並且還花了,那你不僅要賠償,而且可能會賠償的更多!

在不當得利的解釋當中關於賠償範圍是這樣界定的,當受益人在知道該筆收入無法律依據,那麼就是惡意的,除了要返還全部實際收到的利益外,還要額外賠償受損人的其他損失,言外之意就是銀行如果因為這筆資金造成了其他重大損失的話,你不僅要賠100萬元,還要賠償其他損失。

此外不當得利是如何界定的,有哪些明顯的特徵?

簡單說就四條:一方受損,一方得益,得益方收益無法律依據,得益於受損之間有必然的因果聯繫

而且上面也提到了,對於不當得利的追償會區分受益方是善意還是惡意,善意的話還好,只用賠償既得利益,惡意可是會追償其他損失的哦。天上掉的餡餅也要看看敢不敢吃,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要一時貪念,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不是誰的羊毛都可以薅的。


不立而立


肯定得跟你說,需要還錢。


這100萬的屬性

這100萬屬於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後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如售貨時多收貨款,拾得遺失物據為己有等。

取得利益的人稱受益人,遭受損害的人稱受害人。不當得利的取得,不是由於受益人針對受害人而為的違法行為;而是由於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誤解或過錯所造成的。受益人與受害人之間因此形成債的關係,受益人為債務人,受害人為債權人。

你取得了這100萬元,相當於跟銀行借了這筆錢,但是性質不一樣,如果銀行給你發放貸款,是屬於正常的信貸活動,而如果是誤轉給你的,你拒還,是屬於違法行為。


不當得利成立的條件

不當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財產利益;一方受有損失;取得利益與所受損失間有因果關係;沒有法律上的根據。

拒不歸還的後果

《刑法》規定,不當得利拒不歸還,數額較大的,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數額巨大,情節嚴重的,處以2~5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建議

你花光了這些錢,也需要歸還這筆錢,不然就選擇進去蹲號子,然後一樣要你家庭去承擔這筆銀行損失。當然,銀行的那個經辦人員也會很慘,罰款應該是要的,甚至開除,承擔部分損失都有可能,看銀行怎麼規定。

關注銀行小狗,帶你揭秘銀行內幕。


銀行小狗


首先可以肯定的一點是。銀行方面如果上你卡內轉入了100萬元。那麼,銀行方面會第一時間電話聯繫你,要求將錢退回去。如果你拒絕退錢,那麼銀行的做法一定是第一時間教你的賬戶凍結。

也就是說你基本上沒有花著100萬元的時間。因為銀行一旦發現轉錯,他會在第一時間就發現賬戶不對了。第一時間,如果聯繫不到你,他也會第一時間凍結你的賬戶。然後報警處理

你一旦出現拒不歸還的情況。或者真的像您所說一把錢已經花出去了。那麼您是要無條件的歸還。如果您拒絕歸還,那麼銀行方面就動用法律手段可能將會起訴,你最終你面臨的後果就是牢獄之災。

這不是危言聳聽,其實在現實生活中真的真真實實發生過這樣的事情。最終那個人還是將錢還給了銀行,免予起訴。如果真的不還,銀行可以說是以這個詐騙罪來起訴。因為銀行已經告知你這個錢不是你的,而你拒不歸還,就等同於詐騙罪。


社保小達人


毋庸置疑,你當然需要向銀行還錢。

從法律上來說,銀行對你並沒有給付金錢的法律上的原因,因為操作失誤把100萬支付到了你的賬戶上,你因此獲得100萬的利益,而銀行遭受了100萬的損失,並且你的受益和銀行的損失之間具有因果關係。因此,你的情形屬於不當得利,銀行對你享有返還不當得利的請求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 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當然,因為貨幣作為比較特殊的物,實行的是“佔有即所有”的規則。因此,雖然那100萬是銀行錯誤支付給你的,但一旦進入你的賬戶就是你的錢了,怎麼使用自然是你的自由。但是,你也不要高興得太早,即使那些錢是你的,但你仍然對銀行負有100萬元的債務,你要不還回去,銀行是不會放過你的。

所以,別人的東西,遲早是要還的,不要因為一時風光而貽誤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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