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轿车将行人撞伤后逃逸。”2020年1月5日23时,红寺堡公安分局交管大队接市局110指令。事故民警赶赴现场后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并在案发现场寻找破案突破口。”
在确定现场没有价值线索后沿街走访并调取各路口视频监控。1月6日1时许,事故民警在德水街一修理厂发现事故车辆,顺藤摸瓜将肇事逃逸嫌疑人田某某抓获。现场了解事故发生情况时,田某某对发生事故及逃逸矢口否认,在民警出示相关证据并向其讲明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后,田某某承认了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实。经现场对田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为12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红寺堡警方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些驾驶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选择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殊不知逃逸行为会加重自己的法律后果,得不偿失。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有人员伤亡的,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报告公安交警部门,配合民警处理。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肇事后选择逃逸不但保险公司会拒赔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切忌抱有侥幸心理,选择逃逸。
閱讀更多 紅寺堡公安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