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7 別拿無知當作藉口,這種方式逃債,將面臨法律嚴懲!

在現實生活中,許多人已經到了談“借”色變的地步了,對於借錢許多人是不願意提及的。借錢不僅可能導致借款很難討回,甚至朋友感情也會因此破裂,所以現在現在面對借錢大家可以說是謹慎萬千了。但現實生活中許多人卻禁不住朋友的軟磨硬泡最終將錢借了出去,但是錢一借出去就很難再收回來了。

別拿無知當作藉口,這種方式逃債,將面臨法律嚴懲!

都說“借錢的時候都是翩翩君子,但是還錢的時候個個都是歹毒小人”,剛開始小編還不相信這句話,直到我遇見了這個案子。

老張和妻子小祝經營者一家中型玩具加工廠,半年前因資金鍊裂,老張向多年老友兼生意夥伴的的老陳借了800萬用於週轉,老張打了借條,但是借條上面沒有小祝的簽字。老張和小祝用借來的這筆錢居然將生意盤活了。老陳見老張生意盤活了,自己剛好又看上了個新項目想投點錢,於是便向老張打電話讓他還錢,老張就說過兩天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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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後,老張給老陳打電話,並且不停的抱歉:“兄弟,不好意思啊!我外面包養小三被老婆發現,現在她和我離婚了,我被淨身出戶,現在就剩下玩具廠這個空殼子,沒錢還你了,要不你再給我些時間,我以後東山再起了再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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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混跡商場多年的老陳來說,一眼就看破了老張的伎倆,他當即就戳穿了老張的陰謀,但是這時候的老張卻玩起了無賴,反正沒錢,破罐子破摔。對於這樣的情況,老陳迫不得已只得將老張告上法院。於是老陳在公證處將借條進行了公證,並申請法院執行。法院開始執行時發現,老張名下確實沒有任何資產,原來老張和小祝在離婚協議里約定,債務屬於老張個人所有,名下所有財產屬於小祝個人所有。這兩口子不僅利用該協議辦理了離婚,而且還進行了公證,同時房子已經過戶,錢款也已經轉移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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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種狀況陷入了一個死局,錢確實是老張欠的,但是老張名下卻沒有一分財產。那麼老陳是不是就該認栽,打掉牙齒往肚裡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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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張滿以為靠著自己這一“妙招”可以逃脫債務,哪知道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老陳向律師諮詢過後,通過詳細調查,得知老張確實淨身出戶後,老陳立即向法院提出撤銷老王和小麗離婚協議裡財產約定條款之訴,同時向老張和小祝提起民間借貸之訴。因老陳向法院提交了多份有小祝簽名的服裝廠股東會決議,舉證小祝參與了服裝廠的經營管理,最終這筆債務也被法院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小祝名下的房產、存款等均需用來償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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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案件中,老張企圖用《婚姻法》中對於夫妻共同債務認定的新司法解釋進行逃避債務,在新司法解釋裡倡導“共債共籤”,引導債權人自覺完善交易規則,同時也對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負債,用於家庭日常開支的債務,依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但涉及較大額負債,債權人需要承擔債務用途的舉證責任,否則另一方無需共同承擔該部分債務。

按照新司法解釋的要求,老陳從夫妻共同經營這個角度出發,爭取將這筆債務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並最終成功討回債務。

借錢是情分,還錢是本分!希望欠錢的人要用別人的好意來滿足自己的私慾,不然走上法院不僅債務難逃,更少不了刑法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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