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深圳提出3年基本实现有需求学生校内午餐午休

事关深圳百万家庭福祉的学生午餐午休问题,有望在3年内得到根本解决!6月13日下午,市长陈如桂主持召开市政府六届一百二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提出从今年起到2020年,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全部有需求的学生在校内午餐午休的目标;同时,以校外午餐午休为辅,加强校外午托管理,形成中小学生午餐午休管理良好秩序,解决家长后顾之忧,消除不规范午托安全隐患。

《意见》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作为推进午餐午休管理工作的首要原则和出发点,从完善学生午餐午休管理机制、多方式解决校内供餐、多途径改善校内午休条件、完善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培育发展午托服务等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提出以学校为主、校外为辅,为学生提供健康、营养的午餐和经济、安全的午休服务,切实减轻家庭负担。根据《意见》,2018年全市65%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为全部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2019年80%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为全部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2020年95%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为全部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

深圳提出3年基本实现有需求学生校内午餐午休

多方式解决校内供餐

《意见》还对解决校内供餐和午休条件等问题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措施。

供餐方面,目前校内食堂不能满足学生就餐需求的学校,根据学校场地情况进行食堂改扩建,将食堂扩容到能够满足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服务的规模。同时,完善社会配餐,暂时不能实现学校自行供餐的学校,可由学生监护人宜居自愿原则委托学校采取由配餐企业集中配餐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午餐,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局将制定社会配餐标准,保证饭菜质量。学生午餐价格由学校、学生监护人和供餐方协商确定,原则上费用由家长负担。

多途径改善校内午休条件

在午休方面,《意见》提出挖掘校内午休潜力,非寄宿制学校以在教室内午休为主,鼓励教室配备空调和使用可调节、可折叠的具有午休功能的课桌椅。推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在午休时间向学生开放,并根据条件配备午休相关设施,改善学生午休条件。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午休时间。充分而利用现有资源,安排多种午休方式,实施分年级午休管理机制,条件优越场所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特别优先保障小学一年级学生的午休条件。

深圳提出3年基本实现有需求学生校内午餐午休

新建学校必须配备午餐午休设施

《意见》提出,市发改、规土、教育等部门要完善学校规划和新建学校配置,全市新建和改扩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的午餐午休设施,充分保障学生在校内午餐午休。

建立多方参与午餐午休管理机制

对于校内午餐午休的管理,《意见》提出要建立多方参与的管理机制,积极吸纳学校教职员工、供餐企业辅助人员、专业午托服务机构人员、家长等担任学校午餐午休管理服务人员。推动学生家长参与学校午餐午休管理的各个环节,吸纳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堂承包、配餐企业选择的招投标等工作。公办学校午餐午休管理工作由学校教职员工承担的,将发放劳动报酬,教育、财政部门将在经费上予以保障。

同时,深圳还将探索学生参与午餐午休自我管理,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经验,将午餐午休管理作为学生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和协作能力,积极探索各年级学生参与午餐午休各个环节力所能及的管理活动,推动5-9年级学生参与午餐配送、分配、餐后清洁等服务管理及午休秩序维持工作。

深圳提出3年基本实现有需求学生校内午餐午休

完善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培育发展午托服务产业

作为校内午餐午休的必要补充,《意见》也提出进一步完善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大力培育发展午托服务相关产业的具体措施。研究以商事登记的方式设立校外午托机构,从事营利性的校外午托经营活动。允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举办非营利性校外午托机构。鼓励街道、社区充分利用活动场地为中小学生提供午托服务,市区有关部门将加强校外午托机构的日常监管。

同时,结合全市产业政策,重点培育一批社会配餐企业、智能烹饪研发生产企业、多功能可调节学生桌椅研发生产企业、专业午托服务机构等,建立从午餐供给到午托管理,从食品原料生产、采购到加工制作、配送的完整午托产业链,提高各环节服务供给能力。《意见》还提出,民政部门要鼓励支持成立午托服务相关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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