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如何識別非法集資“餡餅”?鎮江檢察官給出4點“建議”

揚子晚報網6月28日訊(通訊員 焦惟奇 記者 萬凌雲)28日,鎮江潤州檢察院召開“依法打擊非法集資犯罪 精準化解風險維護穩定”新聞發佈會,該院檢察長王飛警示公眾擦亮“火眼金睛”, 築牢防範非法集資侵害的第一道防線識別 “陷阱”,不要被“天上餡餅”砸中。

如何识别非法集资“馅饼”?镇江检察官给出4点“建议”

高利誘惑是參與非法集資的最大促動力,該院副檢察長田雲山說,廣大公眾切勿輕信“高回報、無風險”的承諾。正規的投資產品收益和風險成正比,收益越高風險越大。對於“高額回報”投資項目,要對照銀行存款利率和普通金融產品的回報率冷靜分析,明顯偏高的投資回報多數情況下是投資陷阱。

並且,需要注意的是,司法解釋規定民間借貸年利率在24%以內的,受法律保護;年利率在24%至36%之間的為自然債務,當事人可以自願給付,司法不干預;超過36%的利息約定是無效的。

田副檢長告訴記者,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集資方式符合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和社會性四個特徵的,依法構成非法集資犯罪。

那麼,公眾如何快速識別非法集資活動?田副檢長給出4點建議:

一要看融資合法性。合法的融資應當得到有關部門批准。公眾在投資之前,應當查看融資有無批准文件,查詢融資企業的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是否受過行政處罰、是否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等信息資料,全面掌握情況,理性作出判斷。二要看宣傳方式。對於面向公眾普遍撒網式宣傳,不關心投資人是否是合格投資者、有無風險識別能力,不進行任何風險提示的投資項目,應當保持警惕。三要看經營模式。沒有實體項目或虛構項目的,都蘊含巨大風險,要格外引起警惕。四要看投資主體。沒有設置投資門檻,誰都可以參加、投資金額不限大小的項目,不要輕易相信。

而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傳統的非法集資活動開始打著“互聯網金融”的幌子,以私募基金、P2P、財富管理、股權眾籌之名進行非法集資。

採訪中,王飛檢察長還特別警示: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傳統的非法集資活動開始打著“互聯網金融”的幌子,以私募基金、P2P、財富管理、股權眾籌之名進行非法集資。 編輯:王育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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