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 臨沂金譽石化“65”爆炸案職務犯罪被告人五人玩忽職守案開庭

7月4日,莒南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由莒南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孟輝等五人翫忽職守案,莒南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帶隊出庭支持公訴,莒南縣監察委員會、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臨沂市交通局臨港經濟開發區分局部分人員旁聽庭審。

莒南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孟某五人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均應當以翫忽職守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由於庭前會議已明確管轄、迴避、非法證據排除、申請證人出庭等問題。庭審中,公訴人圍繞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依法進行訊問,並重點圍繞被告人監管職責和瀆職行為與危害後果的因果關係與辯護人進行辯論。整個庭審過程歷時12個小時,5名被告人均對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

法院將擇日宣判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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