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近日,農業農村部確定
全國50個地市、150個縣(市、區)
為2018年度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單位
河南11地入選!
農民變股東!
家家能分紅!
快來看看都有哪裡↓↓
鶴壁市
濮陽市
三門峽市
葉縣
安陽縣
溫縣
商水縣
鞏義市
蘭考縣
禹州市
商丘市睢陽區
成為試點單位有什麼好處?
有利於增加農民收入
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把家底搞清楚,在這個基礎上把集體資產折股量化、確權到戶,有利於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切實維護農民財產權益,讓農民也能夠分享集體經濟發展成果。
有利於遏制“小官鉅貪”和“微腐敗”
全面開展清產核資,查實集體資產的存量、價值和使用情況,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的登記、保管、使用和處置各項制度,加快建設農村集體資產監管管理平臺,有利於從制度上來遏制“小官鉅貪”和“微腐敗”,有利於讓農村的集體資產真正在陽光下運行,也有利於融洽黨群幹群關係,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戰鬥力。
有利於增添農村發展的新動能
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發展農民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的聯合和合作,有利於激活農村的各類要素的潛力,完善現代農業的經營體系,增添農業農村發展的新動能。應該說各地的實踐也有這方面的經驗。
改革試點的地區將在成員身份確認、資產折股量化、股權設置管理、收益合理分配、集體資產股份有償退出、抵押擔保、繼承等方面積極探索,爭取突破,總結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改革經驗。此次,根據農業農村部要求,
整省試點到2020年10月底結束,整市和整縣試點到2019年10月底結束。總的來說,改革的目的在於
一是不斷實現和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
另一個是不斷髮展壯大集體經濟
同時
集體的積累、集體的收入也逐步增加
為農民群眾服務的能力不斷地增強
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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