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0 曝光 合肥 北城 半島一號 房產證

金科半島一號,以收購西湖新城置業公司的方式入駐合肥市場。收購之後出現一系列問題!購房合同註明交房日期於2017年5月30日,二期高迪島得房子3-4兩棟逾期到當年9月份交房,雖說賠了一點點違約金,但是從這裡開始金科的逾期之路就一發不可收拾!

根據國家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2)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目前金科已經嚴重逾期,但奇怪的是金科還在繼續銷售新的半島樓盤,明明現在房產證辦不下來的問題沒有解決,只顧埋頭賣房子,是不是有點欺詐的性質了?

經諮詢半島房產證辦理人員陸松經理之後得知,金科一直在努力促成此事,關鍵問題是合肥規劃局推翻半島之前所做的土地規劃,導致需要重新報備且重做土地分割!這裡面存在兩個問題,為什麼周邊其他小區都可以辦理,偏偏半島就不行,為什麼其他小區不用重新規劃!再說,合同上有明文記載,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這個書面通知業主沒有收到過,從始至終金科沒有任何通知,所有的情況都是業主們自行聯繫合肥市國土局,稅務局,房管局等一系列部門諮詢得知!

金科在面對業主的提問的時候模稜兩可,詞意轉變!一會說目前在做土地測繪,七月份可拿證,一會又說七月份可完成測繪,十月份拿證,最後又說今年內可拿證!

怎麼辦個證就這麼難,建議想買金科半島一號樓盤的同志們,考慮清楚,如果你是需要投資,那麼沒有證對你的二次售賣是否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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