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9 談談執行力

當有效的正確的方法論有了以後,最關鍵的就是方法論四大方面其中的執行力了,當然,如果執行者是機器,那一切就都完美了,什麼都不用管了,已經完美了。比如,我們有了製造汽車的方法論,而且完全自動化操作,那在造車這件事上,已經完美了。本篇談的是執行者是人,是我們自己的情況。很多領域,或者說很多時候,很多情況下,執行者不是機器,而是人。比如,至少在目前的社會條件下,很多領域無法實現自動化,方法論的執行者都是人。比如,法律的執行者,現在沒有機器人警察,只能是自然人警察執法。應該說,很多領域,很多事情的方法論的執行者都是人自己,太多領域了。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當著執行者還是人而不是機器的時候,那方法論的關鍵問題就是執行了。如果工作出了問題,目標沒有達成,就是執行出了問題。比如說,一個化工廠,有著一套有效的安全制度,如果嚴格執行,那麼安全率100%,但是某個工人操作的時候,沒有嚴格遵守安全規章制度,結果出事了。方法論的目標、方法、風控都沒有問題了,執行就行了,但是就是不執行,結果導致了另外一個結果--事故,而不是方法論規定的結果目標--安全。司機開車,不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也就是執行出了問題,也是有壞的結果發生。銀行放貸沒有嚴格按照放款規定放,結果收不回來了。應該說,很多領域的方法論已經很科學和成熟了,之所以還有那麼多的不好的事件發生,就是方法論的執行出了問題,而基本上執行出問題的領域的執行者都是自然人。人總是不那麼可靠的,有時候自己都控制不住自己,做到100%嚴格執行策略,很難,能夠達到99%就不錯了,但是須知,那1%的執行不殆,就可能要了你的命。還是要保證100%的執行力。

社會發展至今,很多領域都有一套成型的成熟的有效的科學方法論了。對於已經有了成熟有效方法論的事上,作為執行者的人,只要嚴格按照方法論目標方法要求嚴格去做就可以了,不需要再去跟前人那樣摸著石頭過河,篳路藍縷那麼辛苦。但是,這麼簡單的執行的問題,還是會出問題,人總是會出這樣那樣的問題,甚至最恐怖的就是執行上的失控,那是最為恐怖。上一篇我們講過,如果出個小的執行問題,那還好說,怕的就是行為上徹底失控,那就要出大事了,基本上就完了。無論如何是要有一套很好的風控方案來預防這個事情的發生的,太多的人死就死在執行上,而不是方法上,他的方法已經很對了,結果就是執行上出了問題,結果最後就完了。

導致人的執行出問題的原因很多,最直接的原因我想就是人性上的原因,比如著急啊,害怕啊,胡思亂想啊,幻想啊等等這些心理上思想上的亂搞導致行為上不再嚴格執行既定的方法論策略。這個也不好說,有時候一個人已經很好去做到執行力了,但是突然一件小事,一件偶然的小事情就導致執行上完蛋了。無論如何,還是要訓練出自己的100%的堅定的執行力出來。就比如革命烈士邱少雲,即便火燒到自己了,但是依然是堅定執行軍紀,這樣的100%的執行力,是我們的榜樣。在有效方法論的前提下,我們無論遇到什麼事,都不要去壞了方法論的執行力,無論泰山崩於前,還是麋鹿行於左,任他風吹雨打,我自巋然不動。無論是誘惑還是威脅,無論是什麼,紋絲不動執行既定方法。應該要這樣,而且一定要這樣。很多官員為什麼會落馬?原因無他,就是方法論執行上出了問題,比如不能貪汙,但是他貪汙了,結果就出事了。

執行,一定要做到100%的執行力,對於一套成熟有效的方法論策略,無論何種情況下,都要100%的執行力,千萬不能有絲毫的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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