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 成交量跌落九成的商住房誰敢接手?業主:給原有住戶留些出口

對房產市場比較關注的人應該都熟悉這兩個詞,商品房和商住房,不經意間一聽感覺似乎沒有什麼區別,就像兩個雙胞胎一樣,但實際上,僅這一字之差,就導致兩者的性質大不相同。商品房就是市面上可以自由交易的最普通的一種房子,對大多數的購房者來說,是再熟悉不過了。

不過商住房就不一樣了,老百姓對於商住房的真實概念還是比較模糊的。市面上對於商住房有兩種解釋,一種是既可以做店面、也可以居住,也就是商住兩用;第二種就是樓下是店面、樓上是住房,但是產權都屬於同一個人。但是隨著國家各種控制房價上漲政策的出臺,使得普通住宅越來越難買,尤其是對那些在大城市打工的外地人來說,就算是面朝土背朝天的奮鬥了好幾年,好不容易湊夠了首付的錢,最後還是要面臨沒有購房資格的尷尬局面。

成交量跌落九成的商住房誰敢接手?業主:給原有住戶留些出口

所以很多開發商都選擇在一些商業或辦公用地上建造住宅形式的房屋,也就是市場上我們常見的公寓和Loft,由此一來,商住房的概念就變的很微妙,明明是商業性質的土地,卻被開發商包裝成了住房進行出售。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上說,這種把商業用地改為住宅的行為是違法的,因此,很多人都認為商住房近20年來一直遊走在法律和政策的灰色地帶。

但是為什麼明知道是不合法的行為,還是有很多人在購買商住房?這就要說一說商住房最吸引購房者的一大優勢了,那就是不限購,要知道,在當今的房產市場,光是限購這兩個字就要排除掉多少想要購房的外地人,所以入手商住房的人,一部分是由於實在出於無奈,為了自住只能購房這不限購的商住房,另一種就是出於賺錢目的的投資客。由於土地供給量下降,居民住房的需求不斷旺盛,加之政策也沒有對商住房購買資格進行嚴格的限制,導致商住房的發展一度火熱。但是人算不如天算,誰也沒想到商住房有一天會從“香餑餑”變成“燙手的山芋”。

成交量跌落九成的商住房誰敢接手?業主:給原有住戶留些出口

2017年3月26日,北京出臺了空前嚴厲的商住房調控政策,並且明確的規定商業、辦公類項目“不得擅自改變為居住等用途”,從根本態度上否定了商住房所謂的“居住”屬性,除此之外,政策還規定,如果是個人想要購買存量的商住房時,購房者的名下不可以有房產,並且需要繳納了五年的稅或社保,最重要的一點是,不可以使用任何性質的商業貸款,只可以全款購買。此政策一出,無疑是對商住房的市場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尤其是那些早在幾年前剛買了商住房,如今生活條件有了提高想要換房的改善族,由於政策環境的變化,使得購房者很難再找到接手的人,本來以為手裡握著的是可以升值的珍珠,卻不想到最後市場並不承認。

有數據顯示,2015年8月~2017年3月,北京商住房成交套數為89690套,在樓市嚴控的20個月後,2017年4月~2018年11月,北京商住房成交僅5409套,成交量同比暴跌了94%。不僅成交量大幅萎縮,單位成交房價也幾近攔腰折斷。就拿北京舉例,調控前,北京朝陽知名的商住項目“北京像素”,房屋報價已經從接近7萬元/平方米降到4萬元/平方米左右。由於商住房受到了政策的打壓,致使交易市場驟然轉冷,很多業主都連連叫苦,不明白本來還好好的商住房怎麼就賣不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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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房地產市場已經非常明確了,“房住不炒”的觀念也基本落實,全國各地的房地產交易都逐漸趨於平穩的狀態,在這樣的樓市背景下,商住房就成了一塊燙手的山芋,不僅買房的時候資金壓力大,而且商住房在進行交易的時候,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等都要比普通的住宅高出很多,一度讓那些已經買了商住房的購房者處於進退兩難的局面。

從本質上來說,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範商住房是房地產市場發展的必然結果,其本身並沒有什麼可以受到指責的地方,但是,另一方面,國家出臺的政策也要平衡各方的利益,“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項基本的法治原則,說的明白些,也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規定去約束昨天的行為。由於歷史遺留的原因,商住房的業主已經形成了一個龐大的群體,在我國不論是一、二線城市,還是三四線城市,都存在著大量的商住房,在整治房產市場的同時,也應考慮到購買者的合法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兼顧他們需要改善住房的合理需求,給眾多的原有商住房一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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