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無證經營、商戶審核不嚴、電子結算隱患,央行範一飛透露支付亂象

無證經營、商戶審核不嚴、電子結算隱患,央行範一飛透露支付亂象

支付業務與風險總是相伴而隨,因此嚴監管常態化永遠在路上。

©文丨王曉曦

這幾年來,支付行業嚴監管常態化。

11月28日,央行副行長範一飛在“第八屆中國支付清算論壇”上強調,嚴監管常態化需要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嚴監管成效顯著,但是完全消除不可能一蹴而就,一些老生常談的問題依然存在,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有些問題偏離產業發展初心,不及時處置將嚴重損害產業發展成果。”

他表示,這些問題包括無證經營屢禁不止;商戶審核不嚴、為非法活動提供支付服務等共性問題屢查屢犯;電子結算存在隱患;清算系統運行壓力劇增。

範一飛亦強調,支付業務與風險總是相伴而隨,因此嚴監管常態化永遠在路上。未來支付司要持續組織專項整治,對照當前無證機構發展勢頭,加大精準打擊力度;要加快收單外包機構的直接備案管理,多管齊下,綜合治理收單市場;對依託支付賬戶開展的線上信用支付方式創新,各方要進一步加大調查力度;將重點檢查銀行卡收單情況和開立使用情況,並會同監管部門完善交叉性金融產品的監管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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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經營屢禁不止

“支付業務屬於金融業務,必須持牌經營接受監管。2號令(《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出臺之後,無證經營依然我行我素,成為市場亂象的重要推手。”範一飛表示。

其實,自2016年以來,央行聯合多部門開展無證經營支付業務整治。

對此,範一飛坦言,目前已經取得不少成效,但有個問題仍然沒有得到根治,有些機構不熟悉監管政策,就要盲目上項目,開展支付業務。有的機構受到利益驅動明知故犯,特別是持牌機構無視監管,以身試法,與無證經營開展合作。同時,無證經營出現一些新動向,比如說一些新型的平臺主體不斷的湧現,還有一些境外機構或者平臺從事無證經營,給查處工作增加不小的難度。

不過,他亦強調,無證機構遊離於監管之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損害持牌機構利益。同時客戶資金安全、信息安全隱患極大,必須給予徹底根治。

2

共性問題屢查屢犯

“嚴監管實施以來,人民銀行在全國範圍內對各類機構開展了大量執法檢查。在高頻檢查下,一些機構檢查中發現了問題,在其他機構檢查中仍然存在。特別是老問題持續高發,相互交織,查而不止。”範一飛表示。

◆一是商戶審核不嚴,准入管理流於形式,隨之而來的就是偽造、編造交易,變異信息真實性、完整性都受到影響。

◆二是核心業務外包,有些機構從事收單業務,既不捨得投入,把商戶審核的業務拱手讓人,又不善於外包管理,結果核心業務開展不利。

◆三是受理終端管理不嚴密,挪用支付機構買賣終端一機多碼、一機多戶的現象頻繁出現。

◆四是為非法活動提供支付服務。商戶終端管理問題往往給非法活動提供可乘之機。有些商戶大部分都是虛假商戶,實際上就是利用虛假商戶和終端為網絡賭博、黑灰產業提供支付渠道。2019年以來,人民銀行已經收到支付領域投訴舉報將近3200件,其中反應銀行支付機構涉嫌為賭博等非法網絡提供支付服務的佔七成以上。

3

電子結算存在隱患

“近年以來,我們高度關注支付機構為特約商戶提供大額資金結算業務,其中風險點值得大家高度警惕。”範一飛指出。

他表示,當日結算,改變了傳統次日結算的做法,提前將資金結算推給商戶。但當日結算容易滋生很多的風險隱患,一些銀行和支付機構把銀行日間額度擴大化,有些機構還通過關聯公司將銀行墊資款項挪做它用。比如向關聯機構放貸款,償還平臺貸款,導致網絡借款互聯網金融風險向支付領域蔓延;更有甚者,將銀行套取的短期授信投資於風險高的資產,產生嚴重的期限錯配;有的還利用信託、券商實行層層嵌套,抬高金融槓桿率,導致風險擴張。從前期排查情況來看,已經發現資金被關聯公司挪用的情形,甚至已經有風險暴露,希望大家高度重視,務必審慎對待當日結算業務。

4

清算系統運行壓力劇增

“支付清算系統是支付與市場的重要組,關係國民經濟健康平穩運行和社會公眾切身的利益。總體看,我國的資金清算系統運行良好,但面臨形勢不容樂觀。”範一飛坦言。

◆首先,伴隨國內消費主體化、節約化的發展勢頭,網絡支付高發成為常態。清算系統的峰值保障也隨之常態化,安全運維面臨不斷斗升的壓力,面臨著嚴峻的挑戰。

◆第二,資金清算系統與大額支付系統為樞紐,形成互聯互通的批發支付生態系統。在優化產業流程,提高處理效率的同時,也增加了支付清算系統的複雜性,對安全生產和業務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安全生產的整體協調一致性不容忽視。有的清算平臺建成運行時間比較短,可持續發展商業模式正在探索,亟待在安全生產能力、安全生產標準方面強本固基,和其他系統做到一致。

◆第三,風險事件時有發生。今年以來人民銀行接報的風險事件共12起,表明風險隱患無處不在,關鍵就要看哪家機構在安全運維方面做深、做細,防微杜漸。所以說安全生產這個弦永遠要緊繃的。

◆第四,從日常管理來看,運營機構對支付與市場基礎設施的設備不夠,像基礎設施的原則、國際標準,是國際社會關於支付市場基礎設施的最佳收入總結(音),雖然在我國已經普及,但是不夠深入。運營機構學不深、摸不透,會影響自身的專業使命定位和專業素養提升,降低對清算系統定位和重要的認識。不同的支付與基礎設施有共同的風險管理標準,但也有獨特的風險管理要求,需要我們借鑑國際先進的標準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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