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10時許,
廣水交警根據報案人提供的信息
在廣水應山三環路查獲套牌車鄂A5***。
原來,
車主劉某買車後害怕違法受處罰,
便套用他人車牌
企圖逃避違法後果。
可是你的交通違法由誰買單?
自己的違法不承擔
哪個“冤大頭”來買單?
沒想到剛一次違法,
車主就收到違法短信。
發現後即報案,
很快就被交警查獲。
(強調一下:所有交通違法都會通過交管12123平臺發短信及時告知車主)
小隨在此提醒各位車主:
登記註冊車輛時用的電話號碼變更後
請立即到車管所申請聯繫電話變更,
否則就收不到短信的!
套他人車牌的成本:
現劉某用套用其它車輛號牌
被罰款5000元,扣12分。
還有:
使用他人車牌所產生的交通違法全部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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