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0 山东省滕州市官桥镇宅基地“三权分置”助力乡村振兴

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该项工作是结合当下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形势,是一系列全面深化改革的组合拳之一,为推进乡村振兴再添了一把火。

山东省滕州市官桥镇宅基地“三权分置”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制定村庄规划严格执法。该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宣传科、7个办事处,采取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及加强村镇规划进行宣传普及,在全社会形成集约节约用地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农民群众依法用地意识。配齐村级土地协管员,真正发挥作用,加强农村宅基地的日常监管,联合国土、建设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

山东省滕州市官桥镇宅基地“三权分置”助力乡村振兴

二是开展调查清理工作,规范和保护农民建房。该镇利用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空置住宅、“一户多宅”的调查清理工作。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要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凡村内有空闲地、老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占用耕地。要按照城镇化和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使农村宅基地的利用和管理走上合理化、规范化轨道。

山东省滕州市官桥镇宅基地“三权分置”助力乡村振兴

三是严控规划实施村镇建设,加速文明生态村建设。该镇整合国土、规划等职能部门,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和规划管理。强化国土所对村镇宅基地的管理,同时建立农村人口居住地管理网络,理顺人户分离关系,防止出现多处批地、多头建房情况,坚决刹住违规占地建房之风。擅自在承包地上建房,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依法收回承包权。坚持规划先行,着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助力生态文明村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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