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30 南城交警联合广州交警部门查处一起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违法行为

3月28日,我队接支队侦查大队通知:广州交警支队侦查大队查获一宗涉嫌在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实施“买卖分”的违法行为,需要将案件移交我队继续调查。

接到通知后,我队迅速联系广州市交警支队侦查大队,积极配合其做好违法嫌疑人黄某以及先期调查案件资料的移交工作,并于当天安排警力与广州交警部门的办案民警一起对黄某进行了询问。在大量的证据面前,黄某如实供认了其于2018年3月9日在东莞市西平交通违法处理中心,以其名义为3辆粤S号牌大型汽车和1辆粤S号牌小型汽车代办交通违法,共计交通违法记分80分的违法事实。据黄某交代:其并不认识这4辆车的车主,没有驾驶过这4辆车,是由1名叫“李哥”的人从中牵线,以“李哥”免费提供其在广州的住处作为报酬。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我队对黄某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处理交通违法的违法行为,给予其相应的罚款并处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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