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 連環殺手為何成了流行文化中的偶像?

連環殺手為何成了流行文化中的偶像?

利維坦按:說來奇怪,部分女性對於連環殺手的迷戀和崇拜似乎很難用一種現行通用的理論來解釋其背後的動因。“男人不壞,女人不愛”只是一種大而無當的說辭,其最重要的一點或許在於:那種男人的壞(邪惡)並沒有施加到對這個男性崇拜的女性身上。

如果說對於公眾對於泰德·邦迪的迷戀部分來自於他自我營造出的紳士風度和得體的言談,那對於類似“夜行者”理查德·拉米雷茲的崇拜就顯得很複雜了:這裡面摻雜了撒旦教、單純的性吸引/征服、恐懼/興奮的雙重體驗等等因素。更為重要的是,這些迷妹們(當然也不排除男同性戀)往往都知道連環殺手所犯下的令人髮指的罪行,但她(他)們好像在無法控制的想念和愛戀中有意無意屏蔽掉了那些極其恐怖的畫面,任憑自己毫無理性地墜入愛河。

譯/喬琦

校對/苦山

原文/medium.com/s/damned-souls-and-how-to-write-about-them/5-ways-of-looking-at-a-serial-killer-24e5e0b5d7a0

本文基於創作共同協議(BY-NC),由喬琦在利維坦發佈

連環殺手是最不受歡迎的美國文化產物之一。沒錯,謀殺總是伴隨著不幸,有些惡性事件真的令人髮指。沒人希望在晚間新聞裡看到被強酸腐蝕的屍塊一袋袋地從連環殺手家中拖出來。沒人希望聽到悲痛欲絕的家屬聲淚俱下地陳述被害人的遭遇。大部分人都會竭盡所能地避免看到犯罪現場的實拍照片。

但是,一旦連環殺手被捕入獄,當他們犯下的所有罪行——私闖民宅、綁架、虐待乃至最後的致命一擊——都畫上了休止符,他們便轉而變成了一種藝術原型、一種充滿潛力的文化產品。連環殺手們只能慢慢在監獄中老去,等待死亡的降臨,而我們卻將他們的形象拿來,隨心所欲地進行改編。

连环杀手为何成了流行文化中的偶像?

曾在西雅圖華盛頓大學念過中文系、後在西雅圖華盛頓大學心理系以優異成績畢業,期間曾在自殺防治中心任職的連環殺手泰德·邦迪。被捕後,他完全否認自己的罪行,直到十多年後,才承認自己犯下了超過30起謀殺。不過真正的被害人數量仍屬未知,據估計為26至100人不等,一般估計為35人。通常,邦迪會棒擊受害人,而後再將其勒死。圖源: The New Yorker

反派英雄

從某種程度上說,美國人是泰德·邦迪(Ted Bundy)的。一個連環殺手,能擁有那麼多公眾起的酷炫綽號、編造的正面笑話,這看似頗為荒唐——然而,事實就是如此,他在聚光燈下綻放迷人的微笑,在法庭之上悠哉閱讀《古拉格群島》(Gulag Archipelago)。

很快,一種新式美國英雄就誕生了:鄰家殺手。如果你不把這個殺人狂魔和Chi Omega姐妹會成員慘死在床上,牙齒粉碎、腦漿奔流的場景聯繫起來,你會誤認他為一個逍遙法外之徒、一位越獄專家(編者注:在其於1978年2月最後一次被捕之前,他曾兩度從縣監獄中越獄成功)、一名誤入歧途的好男孩,乃至女人們心目中的白馬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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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泰德·邦迪和他的一位女鄰居。圖源:facebook

早在大家知曉他的確切身份之前,邦迪就已家喻戶曉——人們只知道他叫“泰德”,通過那張異常準確的警方速寫了解了他的相貌——但當他躍出阿斯彭法院大樓的窗戶,消失在群山之中時,他的形象就立刻融入了流行文化。當時,當地餐館供應一種“邦迪漢堡”(就是一種小圓麵包,裡面沒有夾肉,因為“肉片像邦迪一樣跑了”)以及一種“邦迪雞尾酒”(酒裡添了兩顆墨西哥跳豆)。還有人設計了一種通緝告示,上面寫著邦迪是“阿斯彭最棒的跳高運動員和越野專家”。

“我覺得大家對待泰德·邦迪的態度都有些過分戲謔了,他們本該更嚴肅一點兒,”當地攝影師羅斯·多蘭(Ross Dolan)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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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迪車中發現的部分作案工具。圖源:truthfinder

邦迪有點兒像是美國羅賓漢——他“竊富濟己”。他痴迷於身份、地位、中產階級的文化符號;他偷盜了大量傢俱、學會了偏英式口音、還曾將連環殺人比作普羅旺斯魚湯。他的佔有慾極強,到了狂熱的程度,而謀殺,對他來說,就是最終極的佔有。

在邦迪的腦海中,在他殺死、肢解被害人後,他們的骨骼、毛髮以及正在腐爛的四肢從那一刻起就永遠屬於他了。1979年7月15日,吉米·卡特(Jimmy Carter)發表了主題為“信任危機”的著名演講——也就是在那個月,邦迪第一次被判死刑——這段話也許就是他直接說給這位殺手聽的:

如今,我們中有太多人信奉自我放縱和消費……但我們已經發現,佔有和消費並不能滿足我們對生命意義的渴求。我們已經知曉,物質的堆積無法填補無信仰、無目的生活的空虛。

消費無法填補邦迪的空虛,但他仍在努力嘗試。他告訴一位記者,“謀殺就是從物質上佔有那些人,就像擁有一盆盆栽、一幅油畫或者一輛保時捷一樣。就好像完全擁有了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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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受害者照片。圖源:truthfinder

如果拋開戀屍癖不談,邦迪就是一個為電視熒幕量身打造的殺手。“邦迪吸引著媒體的眼球,”金格·斯特蘭(Gingle Strand)在《殺手在路上:美國洲際公路與暴力》(Killer on the Road: Violence and the American Interstate)一書中寫道,“他不僅長相迷人、衣著得體,而且以前是法律系學生(編者注:邦迪曾於1973年在猶他大學法學系就讀)、一名歸化的摩門教教徒,偶爾還為共和黨候選人及華盛頓共和黨工作。新聞報導將其描述為一位政治前途一片光明的睿智準律師……他看上去就像是那種女孩會很驕傲地帶回家,向父母介紹的男人。”《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的一名記者激動得上氣不接下氣地稱其為“肯尼迪式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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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拍攝的受害者之一的案發現場。圖源:Pinterest

那些真正採訪過邦迪,並且不為其虛假口音及刻意表現的魅力所迷惑的人,則會覺得邦迪沒有那麼令人印象深刻。記者史蒂芬·麥考德(Stephen Michaud)和休·安尼斯沃斯(Hugh Aynesworth)堅稱,邦迪是個“習慣咬指甲、摳鼻屎的人,且不是什麼天才(他的IQ是124)。他最多就是個學院裡平平無奇的學生以及法律系沒能成才的人。他閱讀能力糟糕,經常唸錯詞,緊張的時候會結巴。他所學會的,無非是一種表面上的精幹”。當年調查邦迪案件的羅伯特·凱佩爾(Robert Keppel)批評了所謂的“邦迪傳奇”這一說法,他表示,“儘管泰德·邦迪身上縈繞著諸多謎團,但他一直是一個怯懦的人。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他都沒能鼓起勇氣承擔自己犯下的惡行的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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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粉絲寫給邦迪的書信。圖源:antique

但是,又有誰能扭轉這種對邦迪傳奇的崇拜呢?考慮到這件事兒發生在美國,這種趨勢就更不可能逆轉了。哪怕是這個殺手被處決的那天,都成了全美人民狂歡的日子:人們暢飲冰啤,售賣紀念T恤,大肆舉辦燒烤聚會,待他死訊傳來,人們便把平底鍋敲得咣咣作響。

沒錯,他們也希望邦迪接受制裁,但他們仍舊沉溺在這個連環殺手的傳奇之中,正如邦迪也沉溺於這些普通人的生活一樣——這些普通人知道什麼是正常的生活,他們也擁有盆栽、油畫和保時捷。沒錯,刨除泰德·邦迪犯下的罪行,美國人確實在他身上看到了某些他們喜愛的東西——或者說,至少也是某些美國人因愛而恨的東西。也許,大家看著邦迪,就像看到自己一樣。正如一名記者在《紐約時報》上寫的那樣,“邦迪身上有著一切美國引以為傲的個性。”

萬人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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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行者”理查德·拉米雷茲是撒旦教教徒,超過14人在他的手中遇害,但他從來沒有為其罪行表示任何悔意。圖源:Bettmann/Getty

沒人會比“夜行者”理查德·拉米雷茲(Richard Ramirez)更能調動法庭工作者的積極性。這個男人是徹頭徹尾的壞男孩——一個熱愛撒旦、從不刷牙的強姦犯和殺人犯。然而,儘管他雙手沾滿了鮮血,女士們仍舊將其視作壞男孩的典型代表,覺得只要有忠實女粉給他更多的愛,他便能自我拯救。拉米雷茲也贊同這種觀點,他覺得佔有女孩可以救他的命。

他吸引迷妹的要訣在於,一頭飛揚的長髮、一股對五芒星的熱愛(譯者注:占星學裡,像五芒星這樣的幾何圖形具有特別魔力,而女孩們喜歡這些東西)、一個玩世不恭的微笑,有時再加上一副飛行員太陽眼鏡,這些讓他看上去像是一個值得深入瞭解的男人。拉米雷茲案的一位陪審員對其芳心大動,她甚至在情人節那天送了拉米雷茲一個紙杯蛋糕,頂上的糖霜擺出了“我愛你”的字樣。然後,這位陪審員就投出了贊成判處他死刑的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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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The Daily Beast

這群拉米雷茲鐵桿粉絲之所以會如此,是因為她們有“壞男孩癖”——有這種癖好的人總是會對暴力罪犯產生深深的迷戀。在每個法庭審判現場,你都能發現,有一群“壞男孩控”在這些全世界最暴力的罪犯身後排排坐。她們期待著偶像露出哪怕最微不足道的微笑,她們因自己距危險人物如此之近而興奮得微微顫抖。她們還會給“壞男孩”們寄去情書,信中透出的思念之情簡直稱得上刻骨銘心。泰德·邦迪的一位已婚迷妹就曾寫過這樣一封情書給他,信中狂熱地寫道,“我對你的想念之情難以自已。我願付出所有,只求換來與你獨處的一小時。我會用盡一切辦法,向你證明,我有多麼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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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米雷茲小時候。圖源:realidadparalel

有些人認為,在平行時空裡,這些壞男孩控們只會成為搖滾明星的女粉,她們現在把愛意投向了連環殺手只是因為這些罪犯要容易“接近”得多【米克·賈格爾(Mick Jagger)很可能忙得沒空回覆你的情書,但監獄裡的殺人犯啥都沒有,就是時間多】。其他解釋則多涉及強權與生俱來的魅力、罪惡奇特的吸引力以及這樣一個事實:壞男孩控通常都是寂寞、飽受虐待的女人,她們在殘酷的現實面前低下了頭,在心理上已經徹底臣服於男人,她們甚至會理所當然地認為,與一位死囚墜入愛河是愛情的終極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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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遇害現場。圖源:thecrimemag

在被判處死刑後的數年間,拉米雷茲收到了幾袋子信件,其中的90%都是女人寫給他的情書。一位30歲的女士不顧丈夫的反對,著了魔似地給拉米雷茲寫情書。她覺得拉米雷茲確實該死,但這不妨礙她把後者當作自己最好的朋友。這位女士心醉神迷地訴說著拉米雷茲的“那雙大手”。最能說明問題的是,她提到,“在前往州立監獄的途中,一步步地逼近那傳說中的危險時,我害怕,但也異常興奮”。她還說,“能與這個全世界最令人恐懼的男人面對面,簡直就像是夢想成真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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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琳·羅伊與拉米雷茲。圖源:Forensic Outreach

這番話要是被拉米雷茲的新任妻子聽到了,想必她會大發雷霆。這位女士的名字叫做多琳·羅伊(Doreen Lioy),之前是一位雜誌編輯。在拉米雷茲被捕的前一晚,她在電視直播中看到了他的相關報導,並立刻愛上了他。“他的眼中有一些別樣的東西……也許是一種脆弱,我說不清,”多琳這般說道。

儘管多琳的親朋好友一發現她準備和這個臭名昭著的夜行者結婚就和她斷絕了關係,儘管拉米雷茲受害者的家庭對這樣一名連環殺手竟然還擁有結婚的權利感到驚恐不已,這些都無法阻止兩人成婚,只是讓多琳徒增了羅密歐與朱麗葉式的幻想。當多琳和記者談起第一次和拉米雷茲接觸的感受時,她使用了愛情小說式的語言。“那就是一見鍾情,”她說,“他很高、很瘦,我不知怎地就柔弱無骨地……嗯,對,而且是小鳥依人地,墜向了他的臂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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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米雷茲給迷妹的回信。圖源:Tumblr

2013年,拉米雷茲因B細胞淋巴瘤併發症在獄中死亡,但在互聯網的各個角落,你仍舊能找到那些崇拜他的人。“這個世界上沒有誰是完美的,而這個混賬東西是我見過最接近完美的人,”湯不熱(Tumblr)上,一位網名為“沒錯我很邪惡”(yes-i-am-evil)的網友這樣寫道,“這個狗孃養的傢伙,長著一張光是看看就會讓你溼潤的臉。還有,千萬別讓他用那修長的手指挑弄你,不然,你絕對會欲仙欲死。”不過,對於別人來說,拉米雷茲的手指象徵的是某些更灰暗的東西。青春期時的拉米雷茲有個綽號,叫“Dedos”——在西班牙語中就是手指的意思——這是因為,他是個技藝精湛的小偷。

蒙冤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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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員手持艾琳·烏爾諾斯以及她的第一位受害者理查德·馬洛裡(Richard Mallory)的面部照片。圖源:Acey Harper/The LIFE Images Collection/Getty Images

1989到1990年間,艾琳·烏爾諾斯(Aileen Wuormos)在弗羅裡達泥濘的高速公路旁留下了7具男性屍體,任其腐爛,這讓她獲得了“女死神”的綽號。7名受害者,這個數量已經高到令相當一部分名不見經傳的男性連環殺手嫉妒了,而烏爾諾斯的個人形象更是令大眾對她的恐懼有增無減:她在媒體上的形象就是一個瘋女人,一個必須被處死的瘋狂女殺手,不然她一定還會殺人。

“我的體內爬滿了仇恨,”她曾這麼說。她還說過,“我搶了這些人,然後心裡毫無波瀾地殺死他們,而且我還會這麼做的,我還會殺人,因為我憎恨人類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了。”如果說連環殺人主要是男人的遊戲的話,沒人能否認,烏爾諾斯以一個不容被忽視的完美殺手形象,為自己在這個行當裡贏得了一席之地。

在谷歌上搜索她的姓,她的形象會出現在結果頁面的頂端,後面聯想搜索到的則是一長串窮兇極惡之徒的名單:傑夫瑞·達莫(Jeffrey Dahmer)、約翰·韋恩·蓋西( John Wayne Gacy)、理查德·拉米雷茲、大衛·伯科威茨(David Berkowitz)、阿爾伯特·費什(Albert Fish)、埃德·蓋恩(Ed Gein)以及泰德·邦迪。如果你不知道自己看的是連環殺手名單,見到她出現在一群男人中,你也許會生出一絲自豪的顫慄呢:上啊,姑娘,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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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受害者的事發地。圖源:Bizarrepedia

不過,烏爾諾斯的女性身份,雖然讓她在連環殺手世界裡成了一個異類,但也讓她——在部分第二輪女權運動浪潮的女權主義者眼中——成了蒙冤者,或者說,有些人認為至少她的所作所為都是情有可原的。在烏爾諾斯被捕且其早年噩夢般的生活經歷披露後,女權主義者們立刻就感到了要在她這件事上發聲的壓力。畢竟,烏爾諾斯的出現,使得她們無法再將連環殺人視作男人屠殺女人的單方面戰爭。烏拉諾斯的事情,現在擺在眼前,你特麼根本不能視而不見,尤其是當她開始口吐下面這些狂言時:“

這個操蛋的社會毀了我的人生……我一個被姦汙的女人,現在反倒要被處死,然後你們特麼就可以把我的事兒寫成書、拍成電影。”與此同時,烏爾諾斯還在她殺人是否是出於自我防衛一事上翻了供,這讓她的殺人動機變得難以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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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所料,烏爾諾斯的殺人事件的確被改編成了電影,圖為《女魔頭》(2003)劇照。片中飾演烏爾諾斯的是著名影星查理茲·塞隆。圖源:Bizarrepedia

“女權主義必須在此事上表明立場,”彼得·弗倫斯基(Peter Vronsky)在《女連環殺手:女人為何及如何變為殺人狂魔》(Female Serial Killers: How and Why Women Become Monsters)一書中寫道,“而她們也確實這麼做了——堅定地站在了為艾琳·烏爾諾斯自由之戰搖旗吶喊的陣地上。”

這種情況在女性殺手身上發生了一次又一次,經常會有各種理由為她們的罪行開脫,但她們絕不會把這些行為歸入惡意侵犯他人的範疇。比如說,有歷史學家就為16世紀臭名昭著的殺手,“血腥伯爵夫人”巴托里·伊麗莎白(Erzsébet Báthory,1560-1614,編者注:匈牙利的伯爵夫人,來自於著名的巴托里家族,是一個保衛匈牙利不受土耳其人侵略的知名家族,但她同時也是歷史上殺人數量最多的女性連環殺手,據稱殺害了上百位處女以及年輕女性)開脫,稱有人把這些惡魔行徑嫁禍到了這位頗有權勢的女人頭上。還有一些作家和電影製片人改編了莉茲·玻頓(Lizzie Borden)的事蹟,字裡行間明顯暗示:她之所以用斧頭砍殺繼母40下,完全是因為後者待其太過刻薄。我懷疑大多數女性身上都或多或少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但如果你老是以這個為託辭的話,到最後,反倒是有些奇怪的反女權主義的感覺。畢竟,如果女性無所不能的話,她們當然也可以行惡,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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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獄中的烏爾諾斯(左)與電影中的角色劇照。圖源:News-Journal/AP

烏爾諾斯的人生境遇算得上無比悲慘,這當然是無可辯駁的事實——但像拉米雷茲這樣的人也同樣如此,可大家還是普遍認為他是一個罪大惡極的惡魔。(這裡的“大家”,不包括多琳·羅伊。她曾滔滔不絕地在CNN的鏡頭前說道:“他很友善、很有趣、很有魅力。我覺得他真的是一個很棒的男人。”)之所以會有人為烏爾諾斯辯解,部分原因是:她覺得自己的整個人生都受到了這個世界,尤其是這個國家司法系統的嚴重迫害。

在烏爾諾斯生前接受的最後一次採訪中——那是在她接受注射死刑的前一天——她揚言,在她第一次犯下兇殺案之後,警察故意不抓他,目的就是為了要讓她進一步成為連環殺手。接著,她還說,她牢房裡的電視機和鏡子都經過了改裝,可以用“聲壓”控制她的思想。她覺得,監獄給她的食物也是下了毒的,所以必須洗洗才能吃。“現在,我知道了耶穌在受難時究竟經歷了什麼,”烏爾諾斯這樣總結。(“她沒有受害者思維,無法站在受害者的角度思考問題”,Feminist Rag網站上的滾動海報這樣寫道。)

连环杀手为何成了流行文化中的偶像?

圖源:blogfamigerados

仍然有人愛著烏爾諾斯,認為不幸的遭遇摧毀了她的人生,這些同情烏爾諾斯的人為這個殘酷的現實感到遺憾和悲慟。“艾琳帶著尊嚴死去,為許多人所愛戴、敬仰,”Feminist Rag網站上這樣寫道。實際上,烏爾諾斯是在胡言亂語中死去的。“我只想說,我不過是要帶著艱難困苦遠航。我會回來的,”在烏爾諾斯接受注射死刑的現場,她對在場的見證者們說了這段話,“就像《獨立日》(Independence Day)裡說的,今天我慶祝我的獨立日,6月6日,耶穌與我同在。就像電影裡演的那樣,偉大的祖國以及所有人,我會回來的。”

遺言說完,注射死刑就開始了。整個行刑過程包括數次注射,第一針讓她陷入昏迷,接著麻痺她的肌肉,最後讓她的心臟停止跳動。她的人生被毀掉了,但她也毀掉了別人的人生。這兩者都是千真萬確、不容置疑,並且它們並不會相互抵消,給我們留下了對逝者的哀思及對社會的思考。

聖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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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Fred R. Conrad/New York Times Co./Getty Images

瑪麗安·斯格布斯(MaryAnn Skubus)在探監室裡第一次見到了大衛·伯科威茨(David Berkowitz),後者正在服長達365年的刑期。瑪麗安看著他——一個謝頂、大腹便便、看上去人畜無害的50多歲中年男人——心裡想著:“哦,我的天吶,這就是主的門徒。”

當然,大多數人會把他歸入魔鬼的陣營(如果他們想得起他的話),伯科威茨更為人熟知的名字是他在1976年夏天自封的可怕綽號,“山姆之子”。當時,他在紐約市發動了一系列恐怖槍擊事件,看似隨機地射殺了總共6人,另外還有7人受傷。當時,他用純粹的恐懼徹底統治了這座城市——他就是一個無形的黑暗人物,在夜幕下穿行,就如同惡魔親臨一般。1977年,伯科威茨說了下面這番話:“我仍在此地,就像在城市中穿行的幽靈,又餓又渴,幾乎從不停下搜尋獵物的腳步。”正如《彼得前書》中描寫的撒旦:“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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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時期的伯科威茨。圖源:Head Cramp

不過,這只是當時的情況。如今,伯科威茨皈依了基督教,在監獄中過著平靜的生活。他同視力受損、患有心理疾病的獄友們一起工作,有的時候還會義正言辭地批評涉槍暴力犯罪。在他的個人網站AriseAndShine.org上,他改稱自己為“原山姆之子”。那個聲稱鄰居家的狗化身惡魔教唆其殺人、遊蕩在夜幕下的瘋狂男人已經遠去了——如今的大衛·伯科威茨冷靜、清醒還有點出人意料地討人喜歡。他看上去沒有任何想要成為宗教偶像或是嚮往救贖的正面宣傳形象的慾望——他似乎只想追尋平靜。(好吧,準確地說是追尋平靜和假釋,儘管他也知道後者很可能是他永遠無法達成的目標。)

然而,瑪麗安·斯格布斯堅稱,伯科威茨不僅皈依了基督教,還是個至善的教徒,是主的門徒,是天堂送到人間的福音。2006年,記者史蒂夫·費什曼(Steve Fishman)陪同瑪麗安前往監獄探視伯科威茨,而在後續的整篇報導裡,費什曼發現,瑪麗安明顯對這位山姆之子早有圖謀。瑪麗安是那種狂熱的信徒,她甚至離開了教會,開始自立門戶與上帝建立聯繫。(“我可不是那些賣麵包的愚昧基督徒,”她曾對費什曼這般耳語。)在收到一系列有關數字44的神諭之後,斯格布斯確信,這位前山姆之子——他另一個廣為人知的綽號是“.44口徑殺手”(譯者注:伯科威茨的常用作案工具便是一支.44口徑手槍)——現在已經成了一位至善之人,這就有點像是那位起先迫害基督徒最後卻得道的聖徒保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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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科威茨被捕當夜照片。圖源:time

對瑪麗安來說,對她自己創立的“無愚昧信徒”的教會來說,這個皈依的連環殺手就是最好的金字招牌。伯科威茨則似乎被這突如其來的矚目弄得頗為不安。“瑪麗安說我是某種‘門徒’,我不認同,”這次探監過後,伯科威茨在寫給費什曼的信中這樣說道。現在,大衛·伯科威茨真的懺悔了,他對自己的所作所為痛心疾首,後悔自己犯下了這麼大的罪行。他屢次呼籲,我們必須遏制槍支氾濫的勢頭。他對問題少年們深表理解和同情。看著他現在的作為,你會很自然地站在他這一邊。

2016年,在一封寫給假釋委員會的信中,伯科威茨列舉了他在獄中的諸多善舉。“我把這些列舉出來,並不代表它們就意味著什麼,”這封信這樣總結,“但我確實希望這些能向假釋委員會成員證明,我已經把剩下的人生全部花在了行善上。”他看上去確實已經浪子回頭,變得那麼優秀。實際上,你可能會發現自己現在已經不僅是贊同他了。你甚至可能開始相信:既然伯科威茨曾經是在夜幕下游蕩的惡魔,那麼他現在為什麼不能是上帝下凡呢?

迷失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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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夫瑞·達莫在1978至1991年間共殺死了17名男子。圖源: Curt Borgwardt/Sygma/Getty Images

儘管傑夫瑞·達莫(Jeffrey Dahmer)的所作所為幾乎完全不能為人類所理解,但還是有很多人對他的境遇深表遺憾。他的犯罪手法令人毛骨悚然——把被害人的頭顱放到冷凍機裡,把骨架放到淋浴器裡,在受害人還活著的時候在其頭骨上鑽孔,然後再把酸液倒入這些孔中——如此種種,哪怕是最為鐵桿的真實犯罪粉絲都很難不把他描繪成惡魔。

如今,達莫卻以一種在其他更自大的殺手身上絕不會出現的方式為某些人所牢記。著名播客節目Last Podcast on the Left的主持人亨利·澤布洛夫斯基(Henry Zebrowski)稱達莫為“有史以來最值得同情的連環殺手”。他的同事、這檔節目的另一位主持人馬庫斯·帕克斯(Marcus Parks)則小聲地說,“我對這個男人表示理解”。

连环杀手为何成了流行文化中的偶像?

17名受害者照片。圖源:Ema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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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達莫家中冰箱內發現的受害者屍塊。圖源:criminal.media

為什麼達莫博得了那麼多同情?這主要是因為,從某些角度看,達莫似乎確實並不是真的想要“殺死”別人。他其實是想創造某種“愛的殭屍”——一個完全受他控制並永遠不會離他而去的人。沒錯,他很殘暴——但也很悲情。

與其他殺手喜歡受害者顫慄著從身體裡發出最後一絲呼吸不同,對達莫來說,謀殺只是實現目的的一種方式。即便是法院精神病專家帕克·迪茨(Park Dietz)也在公訴人面前作證:“他身上沒有任何強迫他非殺人不可的動機,有的只是想和受害人多處一會兒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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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時期的傑夫瑞·達莫。圖源:Morbid interest

即便是在變成殺手之前,達莫也處於一個孤寂到骨髓的環境之中。

在他還是個嬰孩的時候,他那有潔癖的母親就幾乎不準任何人碰他;中學的時候,他也是“獨行者”,沒人和他作伴;成年之後,他也整日與白骨相伴(譯者注:達莫曾入伍服役,受醫學訓練,成了一個醫療兵)。這樣的經歷最終讓達莫在渴望與人相處的怪異慾望中迷失了自我。在審判達莫之時,心理學家薩穆埃爾·弗裡德曼(Samuel Friedman)出庭作證,證明“渴望陪伴”才是讓達莫走上殺人之路的罪魁禍首。想想邦迪的殺人動機聲明,他想要“同擁有盆栽一樣,從身體上徹底擁有被害人”。兩相比較,想必你也不難看出為何這麼多人對達莫投去了多得多的同情。

另一方面的原因則是,達莫對其罪行表達了深切的悔過之情,而這自然是拉米雷茲從沒做到的。(從技術上講,邦迪也作了道歉,但他的說辭更像是科幻電影裡的蜥蜴人在努力模仿人類的懺悔行為。)“我本該上天堂和上帝待在一起,”法庭之上,達莫這樣說道,“我努力嘗試了,然後失敗了,結果就製造了這麼一場大屠殺。如果我現在立刻獻出自己的生命,就能讓他們的摯愛死而復生的話,我不會有一絲一毫的猶豫。我真的很抱歉。今天,無論法庭給我何種懲罰,那都是我罪有應得。”更有傳言說,當達莫最後在監獄中被殺死時,他沒有任何反抗。他早就不想活了【編者注:1994年11月28日,達莫被囚犯克里斯托弗·斯卡弗(Christopher Scarver)毆打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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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莫入獄時所拍攝的留檔照片。圖源:Curt Borgwardt / Sygma / Getty Images

沒錯,我們現在可以從各種角度為達莫感到遺憾。只要有人願意向他伸出友愛之手,只要有人願意對他表示關心,這隻迷途的小羊羔本可能做一個好人。“我想做的,以及很多人都想做的,就是給予他母愛,”2017年,達莫死去23年後,他的繼母這般說道,“他只是太脆弱了。哪怕我只當了他幾年的繼母,作為一個母親,我也能感受到他身上的這種脆弱。他真的太脆弱了。他渴望愛,渴望關懷。”傑夫瑞·達莫所渴望的似乎和我們想要的並無任何不同:一個能給予我們母愛的人;悲傷時,能有一個肩膀可以依靠、可以哭泣;以及一點點關愛。每當回憶起如此可憐的達莫之時,我們便很容易忘卻,我們正在討論的,其實是一個連環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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