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9 防城港:“癮君子”為尋毒資,半月盜竊六輛電動車

為尋找毒資購買毒品吸食,一名“癮君子”在短短半個月之內屢屢作案,共盜竊了6輛電動車。6月7日下午,防城港市防城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甘某涉嫌盜竊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現年31歲的防城港市防城區無業男子甘某,曾因犯盜竊罪,分別於2014年和2016年兩次被法院判刑入獄。刑滿釋放後,為尋找毒資購買毒品吸食,他於2017年8月先後6次通過割斷電線再接線啟動的方式,竊取他人電動車並出售。

防城港:“癮君子”為尋毒資,半月盜竊六輛電動車

現場

被告人甘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4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甘某屬於累犯,綜合整個案情,建議判處兩年三個月的有期徒刑。經過法庭調查和辯論後,被告人甘某對指控的罪名沒有異議,但他否認盜竊6輛電動車的全部事實。法庭將擇日宣判。

防城港:“癮君子”為尋毒資,半月盜竊六輛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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