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9 律师:以下4种情形,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将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实中,一般企业与员工签订固期限劳动合同多,无固定期限的相对较少,特别是私企,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更少。那么,哪些情形下,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

律师:以下4种情形,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下三种情形,企业必须与员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员工连续在企业做了10年了

很明确,只要在一个企业连续做了10年了,企业就应该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企业为了规避这个条款,在员工快工作满10年时,以各种形式逼迫劳动者辞职,或者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等过了几个月,又重新招回员工继续工作;或者员工工作满10年,再次签订合同时,合同的时间不是连续的。

2、企业刚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员工在该单位已经工作了10年,离退休没有10年的。

此种情形是针对一些大型国企、央企的;此种情形也要求工作满10年,与第一条不同的是,连续工作满10年的举证不是靠劳动合同,而是看事实,而第一条的10年是看此劳动合同里约定的期限。

律师:以下4种情形,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连续两资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3资签订劳动合同时。

此种情形很好理解,所谓“事不过三”,既然前面两次都工作的好好的,第三次就不要再签固定了,以免老是签,直接签固定了,这是对劳动者的一种肯定,也更有利稳定劳资双方的关系。

4、入职1年了,还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合同的,就视为已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是对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执法者不可能天天盯着你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直接由法律规定,企业在员工入职一年了还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实中,这种情形很少,一般劳动者都会主动离职,并要求企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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