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 镇巴:“防、惩、改”相结合,精准监督抓落实

为切实履行好监督这个首要职责,镇巴县纪委监委坚持“防、惩、改”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压力传导、督促检查,推动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着力营造追赶超越良好氛围。

预防为主,强基固本。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以纠正问题、解决问题为落脚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函询、提醒纠正,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以民主生活会为抓手,被谈话函询人员在会上做出深刻检查或说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县纪委监委每年抽取一定数量的函询了结件进行核查,定期对谈话函询对象进行回访,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促使党员干部知戒惧、守底线。截至目前,运用“第一种形态” 382人,约谈256人,诫勉谈话126人。

严肃惩治,持续震慑。加强县委决策决定决议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围绕安排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大纪律执行、脱贫攻坚工作和重大事项推进四个方面进行重点督查,着力发现问题,持续传导压力。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优势,强力推进“五个专项工作”,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件,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0件,查处生态环境案19件,查处市场秩序案13件,查处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10件。

抓好整改,推动落实。扎实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开展专项督查2次,明察暗访2次,确保“改”到实处、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及时发现并坚决纠正被巡察单位管党治党存在的问题,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要求各单位对照自查、未巡先改。同时,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整改不到位、问题依然突出的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通过巡察整改, 8家被巡察单位“三大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124个,有效提升了巡察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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