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8 镇巴:出实招为扫黑除恶提供纪律保障

今年以来,镇巴县纪委监委立足主责主业,积极担当作为,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截止4月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3起,给予处分13人(其中开除党籍处分2人),司法机关处理2人。

该县积极拓宽举报渠道,充分运用横幅、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和邮箱,统筹运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举报。由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走村入户、主动下访、现场接访,延伸监督触角,主动发现问题;与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具体内容、时限要求和方式渠道等操作要求,进一步挖掘案源线索。

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凝聚起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加强与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必要时实现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高效推进。对已侦结或正在侦办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有“保护伞”的,积极与政法机关会商研判、逐案过筛、扩线深挖,努力挖出一批“案中案”,突破一批“案外案”,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打虎”“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对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工作失职失责的坚决严肃问责。

该县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保护伞”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坚决提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查办。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公开点名通报曝光,达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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