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7 也論教師收禮

也論教師收禮

也論教師收禮

雖然教師節已過,但是給教師送禮的事並未休止,所以,我認為還是有再議一議的必要。出於尊敬給老師送禮,這事本身無可厚非,且是古來有之。想當年,教師的先祖孔老夫子開門授徒時曾說:“自行以上,吾未嘗無誨焉。”那意思是隻要你給我十條豬肉乾,我沒有不教誨。這大概是給老師送禮的肇端吧。只是,後來文人羞於提錢的事,凡學生交給老師的財物都美其名為“束脩”或者“禮”。《紅樓夢》第八回寫秦鍾欲進賈府的家塾,其父當時已經“管囊羞澀”,仍不得不“東拼西湊的恭恭敬敬封了二十四兩贄見禮”。

這裡的兩個例子都屬於“私塾”,並非公立的學校。今日,我們這些公辦學校的教師已經不需要學生來奉上“束脩”也能生活下去了,但尊師而進禮的傳統卻沿襲了下來。古代讀書人家裡總會供奉一副牌位,上寫“天地君親師”五個大字,除了天地君主和雙親,最可尊敬的就是老師。這種尊敬是發自內心的集體意識,這也是做教師最可驕傲的事。我剛執教鞭那幾年,每逢教師節都會收到許多賀卡。我收的賀卡比其他老師的多,高興;我收的賀卡語言生動,富有真情,高興;我收的賀卡色彩繽紛形狀各異,也高興。高興地滿臉泛光滿臉堆笑,走路都昂著頭。

也論教師收禮

這本來正常而美好的事卻不知不覺中變了味道,不正常起來。首先,送禮的主體成了家長;其次,送的不再是“禮”,而成了錢財,連學生都覺得賀卡之類的小東西寒酸而幼稚了;最後,送禮不再是出於內心的“尊師”而是出於其他各種功利的原因。逢年過節,送;有事相求,送;沒事,也送。送禮的感到無奈,甚至怨恨。收禮的最初也無奈,後來也就坦然,高興起來。然而,這高興只能揣到兜裡,不能給同事看見,也不便給學生看見,更不好讓陽光看見。本來很簡單正常的事,何以搞到如此複雜陰鬱了呢?

沒事也送禮源於一種恐慌,怕老師這個園丁將那噴壺裡的水都灑給了那些送了禮的學生,別人都在送,自己哪敢不送呢;有事相求者,不過是想讓老師對自己的孩子用心栽培,多些水,還要多些肥。這更是源於恐慌,怕自己的孩子不能出類於同窗,拔萃於好友,將來在社會中無立足之地;逢年過節送,不過是送禮的加強版,所求的仍然是老師的偏袒,希望孩子超過別人。成人社會里殘酷的競爭態勢就這樣順理成章地泅浸到了學校當中。

也論教師收禮

給老師送禮腐變成這樣的風氣,不僅源於殘酷的社會競爭,還是單一選拔機制的必然結果。千軍萬馬過獨木橋,要想不被擠到橋下,只好讓孩子練就一身硬功夫,而這硬功夫恰好能通過教師的耳提面命反覆考試來獲得,於是只好給老師猛送。先祖有收學生“束脩”的先例,連如來佛祖都說“經不可輕傳”,這些還活在人間的教師們就很難以拒絕家長的禮了。從道德層面去指責怕是於事無補,發文件嚴禁教師收禮也只能流於表面,要從根本上改變這種風氣,使“尊師”迴歸本來之意,怕還需要很長的路要走。

也論教師收禮

也論教師收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