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5 西藏那曲市概況

那曲市隸屬西藏自治區,地處西藏自治區北部,位於青藏高原腹地,是長江、怒江、拉薩河、易貢河等大江大河的源頭。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青海省交界,東鄰昌都市,南接拉薩市、日喀則市、林芝市,西與阿里地區相連。

那曲市屬高原亞寒帶半乾旱季風氣候區,境域面積450537平方千米,下轄10個縣1區,總人口462382人(2010年),擁有中國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孝登寺等。[1]

那曲市因境內那曲河而得名,1959年10月,那曲縣人民政府成立。隸屬那曲(黑河)地區管轄。1965年11月3日,國務院批准正式將黑河縣改名為“那曲縣”。[2]2017年10月,國務院同意撤銷那曲地區,設立地級那曲市。[3]2018年,那曲地區“鄉(鎮)文藝隊標準化建設”項目獲得第四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項目創建資格。[4]

2018年5月7日上午,西藏那曲市舉行撤地設市掛牌儀式。那曲市成為西藏第六個地級市,是目前全國最年輕、海拔最高的地級市。

歷史沿革

西藏那曲市概況

“那曲”因境內那曲河(怒江上游)而得名,舊譯“黑河”,明末清初和碩特蒙古稱喀喇烏蘇,清代作哈拉烏蘇、喀拉烏蘇,為“那曲”這一藏語地名的滿語義譯。

那曲歷史悠久,從20世紀50年代,地質學家和考古學家就在藏北高原發現許多打製石器,其形狀和製造工藝,普遍帶有遊牧文化的特徵,基本上屬於舊石器時代中期或晚期的文化遺物,距今大約1-5萬年。那曲地區明確見於史料最早的,便是古老的象雄政權,在漢文史籍中稱之為羊同。在藏文史籍中,將這一地區稱作“卓岱”,意為“牧業部落”,稱這裡的居民為“卓巴”,意為牧民,或“羌巴”,即北方人,或“羌日”,意為北方部落。在象雄鼎盛時期,象雄人將其地域劃分為內、外、中三部。那曲地區,大致屬於中象雄和外象雄。中象雄的中心“當惹瓊宗”,就在那曲地區西南隅的當惹雍錯湖畔一帶。象雄勢力衰微後,地域西縮。在7世紀前後,這一地區的東部地域歸屬於蘇毗部落統治。後來,吐蕃部落逐漸強盛,統一了全藏,建立了強大的吐蕃王朝,藏北也被納入其統治之下。松贊干布時期,將吐蕃分為四臺和61個東岱(相當於千戶),原蘇毗部落故地設“孫波如”,共轄11個東岱,作為吐蕃向西域和河湟江岷地區擴張的基地,這一帶顯得特別重要,史稱“軍糧馬匹,半出其中”。宋朝(960-1279)以後,那曲和羊八井、幫倉(今當惹湖和昂則湖一帶)、朗如(今班戈縣一帶)被稱作北方四部落。

1269年,忽必烈(元朝開國皇帝)派出官員在自青海到薩斯加的主要驛道設置驛站,其中在前藏設置驛站7所,驛道穿越今那曲的巴青、索縣、比如、那曲及當雄一帶,並派蒙古軍士屯駐藏北,以後形成霍爾三十九族的藏北蒙古人勢力。

17世紀至18世紀初屬和碩特蒙古政權,並在騰格里湖(納木錯)駐紮蒙古騎兵震懾全藏。

1725年,清政府設青海辦事大臣,委任第十二代“霍爾王”赤加吉欽總管三十九族,直屬理藩院夷情衙門。

1728年,清廷在拉薩設駐藏大臣辦事衙門。

1731年,勘定青藏地界,古拉山脈南北兩麓諸部落,分歸駐藏大臣和青海辦事大臣管轄,三十九族劃歸駐藏大臣直管,同年清查各部戶口,並向駐藏大臣衙門支差。

1751年(乾隆十六年),清王朝派兵平息了珠爾默特那木扎勒事件,並制定“善後章程十三條”,對西藏地方行政體制進行了重大改革。根據那曲所處的戰略地位,清王朝決定在那曲建立坎囊宗,並隸屬新建的西藏地方政府噶廈管轄。坎囊宗由宗教頭領(即堪布)和部落頭人(即囊宗)聯合行使管理權。可以說這是藏北高原的第一個宗,是一種政教合一的統治方式。那曲還有一部分地區歸班禪管轄。

1907年(光緒三十三年),共有八代“霍爾王”,均受清政府冊封委任,有的還賜給頂戴花翎。

辛亥革命前後,中央王朝勢力衰落,噶廈得以將歷史上由駐藏大臣直管的達木及三十九族地區收歸己有。第九世班禪被迫前往內地後,噶廈又強行接管了班禪屬區。至此,藏北地區自吐蕃王朝崩潰以後,第一次全部置於西藏地方政府的直轄之下。

1916年,為了加強對達木和三十九族的統治,噶廈在霍爾地區設置了總管,即“霍爾基”,從此結束了歷時五百餘載、傳二十一代的“霍爾王”歷史。霍爾基從設立到結束,共歷經九任官員。那曲總管共歷五任,均為四品官,每任一僧一俗。

1942年(藏曆水馬年),噶廈地方政府設立絳恰基巧,管轄藏北牧區和拉薩以北的14個宗,那曲宗即為其中之一。當初的那曲宗名義上下轄7個大部落和51個小部落,而實際上卻只管30個小部落,稱為“雄巴”,其餘21個小部落均屬西藏上層貴族或大寺廟所轄,稱為“格爾巴”或“格爾得”。

1950年10月,昌都地區和那曲地區東部首先獲得解放。

1951年3月,昌都地區人民解放委員會宣告成立,原屬噶廈絳曲基巧的聶榮宗、索宗、巴青宗、比如宗、拉日宗、尺牘宗、色扎宗、丁青宗隸屬該委員會第一辦事處(駐丁青),此後,各宗的人民解放委員會也相繼成立。與此同時,那曲的中部和西部地區仍由噶廈絳曲基巧管理。

1952年3月,西藏和平解放的十七條議簽訂後,十八軍獨立支隊主力2000餘人,護送班禪大師經藏北返回後藏,那曲原屬班禪的領地,也返還班禪。

西藏那曲市概況

酥油茶

1953年1月,中國共產黨西藏工作委員會黑河分工委成立。

1956年10月9日,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設立黑河基巧辦事處。那曲宗即隸屬那曲基巧辦事處管轄。

1959年民主改革後,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對藏北的行政區劃作出重大調整,黑河基巧辦事處下轄九個縣。10月,籌委會決定撤銷各地基巧辦事處,設立行政公署。

1960年1月經國務院批准,正式將西藏的“黑河地區”改名為“那曲地區”。2月,黑河專員行政公署成立。

1965年更名為那曲行署。

1970年,那曲專區改稱那曲地區,那曲縣由那曲地區管轄至今。

1985年,國務院批准成立尼瑪縣。

2012年11月,國務院批准同意設立雙湖縣,至此,那曲地區下轄10個縣。

2012年11月15日,國務院以國函〔2012〕191號文件批覆同意設立雙湖縣,將尼瑪縣的措折羅瑪鎮、協德鄉、雅曲鄉、嘎措鄉、措折強瑪鄉、多瑪鄉、巴嶺鄉劃歸雙湖縣管轄,以措折羅瑪鎮、協德鄉、雅曲鄉、嘎措鄉、措折強瑪鄉、多瑪鄉、巴嶺鄉的行政區域為雙湖縣的行政區域。雙湖縣人民政府駐多瑪鄉索嘎南路9號。雙湖縣由那曲地區管轄。

2013年7月26日,雙湖縣政府正式掛牌成立(即改雙湖特別區為雙湖縣)。

2017年10月,《國務院關於同意西藏自治區撤銷那曲地區設立地級那曲市的批覆》(國函【2017】109號):

同意撤銷那曲地區和那曲縣,設立地級那曲市,那曲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色尼區浙江西路3號;那曲市轄原那曲地區的聶榮縣、安多縣、巴青縣、索縣、比如縣、嘉黎縣、尼瑪縣、班戈縣、申扎縣、雙湖縣和新設立的色尼區。[6]

2018年4月25日,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區正式公佈撤地設市。[7]

2018年5月7日上午,西藏那曲市舉行撤地設市掛牌儀式。那曲市成為西藏第六個地級市,是目前全國最年輕、海拔最高的地級市。

地理環境

位置

那曲地區地處西藏北部,位於青藏高原腹地,是長江、怒江、拉薩河、易貢河等大江大河的源頭。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青海省交界,東鄰昌都市,南接拉薩市、日喀則市、林芝市,西與阿里地區相連。地理位置約東經83度55分至95度5分,北緯29度55分至36度30分。

地貌

西藏那曲市概況

那曲火車站

那曲地區地處西藏北部的唐古拉山脈、念青唐古拉山脈和岡底斯山脈之間。

中部屬高原丘陵地形,多山,但坡度較為平緩,大多數山呈渾圓狀。

西北部海拔較高,由於地處念青唐古拉山脈的分支山脈或餘脈,山峰較多,地勢險峻,高差顯著,海拔高度均在5500米以上,最高的桑頂康桑山,海拔約6500米。

北部屬唐古拉山區域,系典型的高原山川地形,呈不規則橢圓形。唐古拉山脈呈屋脊狀,橫臥其間,地勢中部高,南北低,西高東低,由中部的6,600米,逐步下降到北部的4700米、南部的4500米,平均海拔在5,200米以上。這一地區的山脈由東向西延,主要有唐古拉山脈、托爾久(小唐古拉)山脈,桑卡崗(申格里貢山)山脈。

東部屬高原山地,海拔在3800-4500米之間,平均海拔約4100米,地勢呈自西北向東南傾斜狀,海拔漸次降低。該地區西部海拔4400多米,多低山丘陵;東部海拔3,800多米,多高山峻嶺。因地形較為複雜,區域內除少量地方有部分高山草原外,其餘均高山突兀,山勢險峻,高山與高山之間形成深深的峽谷,谷底與山頂之間的高差多在1000米以上。

南部屬藏北高原與藏東高山峽谷交匯地帶,部分地區海拔在5,000米以上,屬高原丘陵;部分地區高山突兀,山勢陡峻,高山與高山間形成狹長的深谷;在鄰近林芝地區的地方,海拔高度急劇下降,海拔僅有3,000米左右,分佈有較大塊的谷地平原。

氣候

那曲地區海拔較高,熱量不足,氣候嚴寒乾旱,其含氧量僅為海平面的一半,藏北高原是西藏氣候條件最惡劣的地區之一,是典型的亞寒帶氣候區。高寒缺氧,氣候乾燥,晝夜溫差大,多大風天氣,年平均氣溫為-0.9℃至-3.3℃,年相對溼度為48-51%,年均降雨量僅在100-200毫米之間,年日照時數為2852.6-2881.7小時,全年氣候乾冷,無絕對無霜期。

每年11月至次年3月,是藏北的乾旱颳風期,一旦下雪就很容易成為雪災,這期間氣候乾燥,溫度低下,缺氧風沙大,延續時間又長。5至9月相對溫暖,是草原的黃金季節,氣候溫和,風平日麗,降雨量佔全年的80%,綠色植物生長期全年約為一百天左右,全部集中在這個季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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