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5 南京“萬達茂”涉嫌謊稱辦公樓為公寓樓

在線投訴:我通過南京“我愛我家”中介介紹購買了南京市棲霞區“仙林萬達茂”兩套房,購買的時候中介和銷售一直沒有說是辦公用性質,說有廚房衛生間,一直按公寓介紹,說4.5米樓高,定金加房款1418361。

直到12月27日交付,我才知道房子是辦公用,中間籤合同的時候銷售說合同要拿房管局蓋章,要我快點簽字,並且幫我翻到需要簽字的地方,簽字以前,我問了是不是南京買房的標準合同,銷售說是的。其中補充協議字號僅僅7號,都是背離《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準則的霸王條款。幾分鐘的時間就要我簽完合同,並且把合同收走了,過了幾個月合同給我的時候,上面除了萬達茂的章,並沒有其他部門的章,這不是欺詐銷售嗎?

南京“萬達茂”涉嫌謊稱辦公樓為公寓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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