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9 新疆公安機關查處多起有關疫情不實言論和謠言案件

(抗擊新型肺炎)新疆兵團第十師北屯市公安查處多起有關疫情不實言論和謠言案件

中新網烏魯木齊1月29日電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師北屯市公安局28日發佈警情通報稱:當前正值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關鍵時期,第十師北屯市公安機關在網上巡查中發現,轄區內發生多起利用互聯網編造、傳播與疫情相關的不實言論和散佈謠言的案件,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經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已對相關人員依法處理。

根據情況通報,第十師北屯市網民張某發佈謠言信息稱:“北屯有3個武漢大學生得了新型冠狀肺炎,在北屯醫院待著呢。”經核查為不實言論,第十師巴里巴蓋墾區公安局對其訓誡處理。

第十師北屯市網民胡某稱:“明天早上四點半不要出門,因為政府安排飛機灑消毒水,請互相轉告。”經查該消息為胡某主觀臆斷,在未得到政府相關部門證實的情況下,散佈虛假信息。依照法律法規,第十師北屯墾區公安局對其訓誡處理。

第十師北屯市網民胡某發佈謠言信息稱:“有一個顧客說他侄子是阿勒泰政府部門工作,昨晚發現阿勒泰出現一例冠狀病毒,是出門旅遊剛回來的,親們,出門一定帶口罩。”經核查為不實言論,第十師北屯墾區公安局依照法律法規對其訓誡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警方提示,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請廣大群眾遵守法律法規,面對疫情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堅定信心、科學防治,齊心協力抗擊疫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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