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8 古田:“低血糖”司機駕車上路 碰撞摩托車致1死

寧德新聞網5月28日電 (陳海英)日前,古田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宣判魏某某交通肇事一案,判處魏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

1月16日,魏某某在明知自己有低血糖的情況下,駕駛小型越野客車上路,車輛越過道路中心單實線與鄭某某駕駛的普通二輪摩托車碰撞,造成鄭某某當場死亡及兩車損害的的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後,魏某某報警並留著事故現場等候處理,經縣公安局認定,魏某某負本次事故全部責任。案發後,經調解解除保險公司依法理賠外,魏某另賠償被害人近親屬15萬元,取得諒解。

古田法院審理認為,魏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未按操作規範駕駛機動車,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並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遂作出如上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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