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唐山追逃逸者致死”庭前会结束,死者儿子:我爸怕追上了被讹,你怎么看?

京津冀自媒体


关于唐山小伙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者致其死亡被索赔六十余万元的案件,持续发酵很久了。但本人刚刚在悟空问答推荐栏里,看到有关此事的热议。截然不同两种观点,在这里针锋相对,甚至相持不下。



争论的焦点,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是不是见义勇为行为?此行为是不是逃逸者自杀而亡的直接原因?如果法院判其承担数额如此巨大的赔款,有何法律依据?以及会产生多么大的社会不良反应和影响?以及死者儿子所言:我爸怕追上了被讹,此说法是否站的住脚?法庭是否会予以支持?



尘埃落,法庭判决合民意

其实可能有的朋友,或许还不知道,此案法院已经审理完毕,而且做出裁决,本人录其于后,朋友们看看判决结果,和你心里想的一样吗?你是不是因此会说:法律是公正的,判决是正确的。



唐山"追逃逸者致死案"二审作出裁定: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 新浪新闻03-01 15:26

2月28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张殿凯(系张永焕之子)、张庆福(系张永焕之父)因张永焕死亡与被告朱振彪生命权纠纷一案”二审作出裁定,准许上诉人张庆福、张殿凯撤回上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滦南县人民法院一审查明:2017年1月9日,唐山市居民朱振彪驾车追赶交通肇事逃逸男子张永焕,张永焕翻越铁路护栏,自行走上两铁轨中间被火车撞击死亡,经铁路部门认定,死者张永焕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永焕之父张庆福、之子张殿凯于2017年11月30日,向滦南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朱振彪赔偿60余万元。2018年2月12日,滦南县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张永焕肇事逃逸属违法行为,朱振彪的追赶行为是对张永焕逃逸行为的制止,属于见义勇为,应予支持和鼓励,其追赶行为和张永焕的死亡不具有必然的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当庭宣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正能量,见义勇为永弘扬

2018年2月26日,张庆福、张殿凯不服滦南县人民法院判决,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张庆福、张殿凯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申请撤回上诉。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上诉人张庆福、张殿凯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予以准许,据此作出上述裁定。(央视记者 奚丹霓)


运中大家庭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对“唐山追逃逸者致死”这件事情的始末有一个具体的了解,我个人关注了这个事件挺久,一开始觉得还挺可怜,觉得肇事者罪不至死,而且还有妻儿,但是看到死者的儿子现在竟然说出“我爸怕追上了被讹”这样的话来,一下子对他们家人的同情心我全没了!

朱振彪在看到死者张永焕肇事逃逸之后出于本性见义勇为想把肇事者追回来,未曾想到张永焕竟然在火车道上自杀。因而被死者一家告上了法庭,死者家人的行为是可以理解,但是,回想整个事件的开始,如果张永焕肇事之后报警处理还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并且在此之前,张永焕的妻子竟说到:“他(死者)之前因为偷马而受过法律的制裁,你(朱振彪)这样追着他,他有害怕心理”。意思就是怪见义勇为之人应该体谅他有害怕法律的制裁,而不去追张永焕?

现在还有死者的儿子说出“我爸怕追上了被讹”这样的话,太可怕了,我细思极恐。肇事逃逸还怕被讹钱,难道就不怕法律的制裁了?难道就不怕自己良心的谴责了?难道逃逸就不用为自己的不当行为负成年人的责任?真是世风日下。

我对于法律不是太懂,但是希望好人能继续伸张正义,法庭公平判决,不然这个社会谁还敢见义勇为。


保定事儿


张永焕亲属称事故发生后张永焕因担心被人讹诈而拼命逃离现场,本人认为死者亲属此说法无道理,于法无据。

唐山两级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月9日上午11时许,张永焕由南向北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古柳线青坨鹏盛水产门口,与张雨来无证驾驶同方向行驶的无牌照两轮摩托车追尾相撞,张永焕跌倒、张雨来倒地受伤、摩托车受损,后张永焕起身驾驶摩托车驶离现场。此事故经曹妃甸交警部门认定:张永焕负主要责任,张雨来负次要责任。

死者张某某驾驶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清楚自己必须原地等待并拨打报警和急救电话,如果自己逃离现场,依法认定肇事逃逸,需要承担全部事故责任,逃跑比原地等待承担责任更多。因担心被人讹诈而拼命逃离现场的理由站不住脚,恐怕是担心赔不起而拼命逃离现场。

此案说明,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即使承担全部责任也不应当逃跑,逃跑不仅未减轻赔偿责任,反而加重责任甚至会被刑事处罚,保险公司还不支付保险金。原地等待警方处理,可以依法查清事故责任,即使自己当时赔不起,过一段时间也能赔得起。张某某一时冲动,让自己前途断送,让自己家庭陷入痛苦,教训深刻。


429方寸世界


作为原告方的肇事者儿子所说的这句话真是画蛇添足,对案件起不到一丁点的有利的作用。怕被讹从来都不可能成为肇事逃逸可以免责的借口。肇事逃逸的行为不仅会加深自身所犯错误的程度,还会导致被撞伤者延误救治,出现更大的危险。再说了,这句话根本就是肇事者儿子妄自猜测的。从网上我们知道,当时肇事者撞人后逃跑,在被见义勇为群众追赶时,翻进火车轨道上被火车撞死,怎么会跟家属有过这样的交代,他儿子又是从哪里知道他父亲的想法。


说到怕被讹上,我们就不得不提下这个事件中的另一个当事人,也就是被肇事者撞倒在地的人。这位被撞者当时昏迷了很久,后来出院后得知自己的救命恩人被肇事者起诉了,气愤不已。本来考虑到肇事者家庭情况和人已经死了,没有想去追究对方责任,现在气不过了,决定起诉肇事方。并且表示,如果肇事方撤销对见义勇为小伙子的起诉,他也会撤销对肇事者的起诉,可以看出这位老人也是一个通情达理,知恩图报的人,这样的人又怎么会去讹诈他人。


对于这件事,我们要相信法律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也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牛城小巷


做为唐山人,关注这事一段时间了,对这次事件谈谈自己的看法,在原告方父亲逃逸前,事件定性是比较明确的,双方都是骑摩托,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划分比较容易,但是正因为原告逃避责任的做法,导致最后事情越发复杂化,追逃者朱振彪是目击事故报警后,并在警方的授意下对逃逸者进行跟踪,合理合法,而在逃逸过程中,原告方父亲有过持刀威胁,撞车自残等行为,只是想达到逃避责任的目的,不成立“怕被讹”的原因。

前段时间自己开车,在路口堵车等待让行其它车辆时,被一位骑电动车的从后面撞了一下,我是踩离合停的车,不存在急刹车,好在力度不太大,但车内也感觉“铛”的一下,感谢这位骑电动车的,虽然视力不好,但是起码没躺下,当然,同样撞击力度,他在前我在后,没事儿也要表示一下吧😂

出行就是讲究出入平安,遇事平和心态,钱该花就花,不该得别得,当然黄淑芬和此次事件原告方都有一样的家风,也是实属巧合吧


迷失在天堂的angel


你爸的想法你说出来了,可是他死了呀。

你爸给你脱梦了?


向前看


把他儿子一起捎走毙了


光军眼皮活会来事


肇事者的死亡和被追没有因果关系,即使不追他也会出事,逃跑时他内心极度恐惧,惶惶不安,生怕被别人知道,所以他开车极度不集中,难免不出事。

肇事者是被火车撞死的,大家都知道火车在通过路口的时候都会鸣笛,声音特别的大,而且一般都有专人把守,还有阻止通行的杆子,这个人死的真正原因是内心恐惧 ,走到火车道上不知所踪,犹犹豫豫,内心一直七上八下,心里不知道想什么了,所以被火车撞死了。

肇事逃逸本身是犯法的,肇事者知道罪孽深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肯定会坐牢,所以他没有目的的乱跑,正好遇到好心人追赶,他越发感到害怕,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肇事逃逸遇到有人追赶确实是碰到好心人了,很多交通事故找不到肇事者,弄得受害家属伤心不亦,追赶肯定是穷追不舍,最后酿成悲剧,肇事者被追逃者告上法庭要求60万赔偿,确实不应该,肇事者家属应该考虑清楚,你怎么可以告一个见义勇为者呢?你不可能胜诉,假如你胜诉了天理何在,正义之光以后还能点亮吗?

这是一次正义之举,这是邪恶较量,你应该明白邪不压正,所以你的诉讼请求必定会失败,于情于理都行不通,你最后的请求是明知的,撤销起诉,我们也稍微平静了一些,咱们不能叫英雄流汗再流血。

肇事逃逸造成事故,这属于咎由自取,罪有应得,老天开眼了,莫做坏事,会遭报应的 只是你的报应来的及时了一点,即使他这次不出事,即使他侥幸逃脱了,记住早晚还得遭报应。

大家要多做好事善事,堂堂正正做人,不要害人害己,人在做,天在看。


大海传媒


怕被讹?如果没人看到,直接逃跑,被撞的人是什么样?其子的辩解很低级,都不是理由,而且逻辑混乱!为什么对肇事逃逸者处罚重?因为对社会的危害太大!


中原医生


你爸都死了,你咋知道你爸心里是咋想的?

你爸给你打电话了?请出示电话记录。

你爸给你托梦了?请出示托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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