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7 以高息借款方式受賄,公安派出所原警務隊長獲刑一年

2018年9月17日

福鼎市人民法院依法

對被告人陳澤州

涉嫌受賄罪一案公開宣判

以被告人陳澤州犯受賄罪判處其

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2萬元

以高息借款方式受贿,公安派出所原警务队长获刑一年

福鼎市人民檢察院指控:

2011年7月至2016年5月間,被告人陳澤州先後任福鼎市公安局桐城派出所科員、警務隊隊長,負責接處警、娛樂服務場所管理、維護社會治安等警務活動。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間,被告人陳澤州利用上述職務便利,接受轄區內某娛樂會所朱某的請託,以月利率4.5%高息借款的方式先後三次共出借人民幣30萬元(以下幣同)給朱某,至2014年6月止被告人陳澤州共收取利息款20.7萬元,其中,非法收受超出月利率3%計息部分的款項為6.9萬元。其間,被告人陳澤州利用職便,在接處警過程中給予某娛樂會所優先出警、優先處理糾紛等特殊關照。

本案在庭審過程中,訴辯雙方就本案是屬於民間借貸還是高息借款型受賄進行了激烈的辯論,最終福鼎市人民法院採納了我院觀點,認定被告人陳澤州利用職務便利,以高息借款方式非法收取他人錢款,為他人謀取利益,構成受賄罪。

以高息借款方式受贿,公安派出所原警务队长获刑一年

檢察官說法:

近年來,隨著反腐鬥爭力度的加大,受賄者的手段與方式越來越隱蔽,直接收取現金的形式減少,更多的是通過間接方式收受賄賂,如收受乾股、以開辦公司投資名義收取賄賂等,高息借款型受賄也是其中的一種,行為人企圖通過訂立借款合同,假借民間借貸的方式,來逃避法律的懲罰。但無論受賄形態如何變化,本質都是一樣的,那就是“權錢交易”,是對公職人員職務廉潔性的破壞,是對國家機關公信力的褻瀆。身為公職人員,斷不可有貪腐之念,更不能存僥倖心理,企圖利用“打擦邊球”方式行貪腐之實,一旦觸犯法律,不僅鋃鐺入獄、開除公職,還可能如本案被告人一般“血本無歸”。

以高息借款方式受贿,公安派出所原警务队长获刑一年

製作 | 林彬彬

微管 | 王小瑜

以高息借款方式受贿,公安派出所原警务队长获刑一年以高息借款方式受贿,公安派出所原警务队长获刑一年

長按,識別二維碼,加關注


分享到:


相關文章: